政府采购计划
1.什么是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采购目录或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单位需求情况及实施要求的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作为年度内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执行。条件成熟的单位可按季或按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应包括具体采购项目、数量及采购预算等内容。采购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的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进度,提前提出采购申请。
2.政府采购计划的内容
内容包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采购组织方式(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国库直接支付、采购单位支付)以及其他需载明的事项。
3.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和计划下达程序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程序
1、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程序
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编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内,编制当年《系统单位(20××)年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汇总表》,附所属:《采购单位(20××)年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单位留存、一份送财政厅业务处、一份送采购办。
2、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程序
未实行部门预算的采购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要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编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内,编制当年《系统单位(20××)年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汇总表》,附所属:《采购单位(20××)年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单位留存、一份送财政厅业务处、一份送采购办。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
1、使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的程序
属于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先报请财政厅业务处核实预算资金和项目,其中使用预算外资金采购的项目,相关业务处在出具《财政厅业务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时,先到国库处确认资金,无异议后,由财政厅业务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财政厅业务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一式三份送采购办。
2、使用自筹资金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的程序
属于自筹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制《自治区本级单位自筹资金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执行申报表”)一式三份,直接报请采购办核准,无异议后,填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缴款书》,将采购资金交入财政厅国库处“政府采购专户”,国库处自收到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单位项目的资金确认单送达采购办。
(三)政府采购计划任务下达的程序
1、属于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办在收到业务处转来的《财政厅业务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分类汇总成集中采购计划,并向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2、属于自筹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办在收到采购单位报送的“计划执行申报表”及国库处送来的“采购单位资金确认单”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汇总成集中采购计划,并向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3、已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招标采购的项目或其他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办待资金和项目核实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4、政府采购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追加、变更、停止时,由采购单位填制《追加、变更、停止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经采购中心签署意见后直接送采购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追加采购计划需要追加资金的,采购单位需填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缴款书》,将追加的采购资金交入财政厅国库处“政府采购专户”,或按规定向相关业务处申请追加资金。采购办在收到国库处出具的采购单位资金确认单后,给予办理追加采购计划的相关手续。
4.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问题
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做到“六兼顾”,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水平。
兼顾一:规范性+计划性 规范性与计划性兼顾,坚持完整落实采购预算的原则。
政府采购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简单采购,在于政府采购是按照采购预算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采购。同时,《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因此,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必须要以采购预算为基础,不得超越采购预算的采购金额,擅自扩大采购规模;也不得抛开采购预算中的采购规模;更不得抛开采购预算中的采购标准,擅自提高采购项目的采购档次,采购计划的制定必须要严格接受采购预算的制约。因此编制采购计划必须完整地落实采购预算,即采购预算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必须列入采购计划。同时,采购预算规定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与采购计划都要相互对应。
兼顾二:实际需要+财力可能 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性相兼顾,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在安排采购计划时,不但要严格依照预算执行,而且必须要结合地方财政的收入特点,以兼顾到财政上“及时”支付能力。因为对绝大部分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地区来说,财政收入的入库量不够均衡,一般情况,上半年收入明显“偏紧”。因此,在财政支出的安排上,特别是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安排,就必须要注意财政预算的承受和支付能力,以免出现采购了项目而财政上却难以支付的被动局面。
兼顾三:现实需求+前瞻性 现实需求与前瞻需求兼顾,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
除服务采购外,货物与工程的无形损耗相对较大,由于科技水平日新月异,必须充分考虑货物与工程类采购项目的先进性,所以必须兼顾现实需求与前瞻需求,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提高采购货物与工程的内在品质,不断延长其寿命周期,降低其寿命周期成本,从而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兼顾四:现实支出+后续成本支出 现实支出与后续成本支出兼顾,坚持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现实支出是指采购单位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实际支出的款额。而后续成本支出,是指采购单位为维持物品或设备的正常使用而要支付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使用成本和维护成本两部分。使用成本主要是所购物品或设备对使用人技术、辅材、配套环境及设施的要求;维护成本是为维护物品的正常使用,实现物品性能的可延续性、替代性、更换性及扩容升级等而进行的后期投资。因此,在编制采购计划时,重点要充分考虑采购货物、工程与服务的后续成本支出,按照降低运行总成本的要求,合理地确定规格型号等具体的技术参数。
兼顾五:一般+重点 一般与重点兼顾,坚持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
对采购人来说,任何被列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适用性,否则,就不可能被列入采购预算,但不可回避的是在众多的采购项目之间,也必然会存在着“轻重缓急”之分,肯定有些采购项目是非常急需的,而有一些采购不一定很急。因此,在采购项目的安排上,必须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对重点项目和急需项目要确保优先安排采购。
兼顾六:时间性+规模效益 时间性与规模效益性兼顾,坚持提高采购整体效益的原则。
注意结合采购基础上的“价格趋势”来制定政府采购计划。任何一个采购项目的市场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也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采购那些价格易受季节变化和影响的项目,就必须将其安排在价格处于低谷的淡季进行采购。同时,对绝大部分采购商品来说,采购的规模越大,其价格就越优惠,因此,对相同项目的采购,应尽量进行一次性采购,以扩大采购批量,减少采购批次。这不但能取得规模采购的价格优惠效果,还能达到减少采购成本和费用的目的;另外,对一些功能相近的,或连环配套使用的不同采购项目,也可将其组合在一起进行采购,人为地“做大”一次性采购规模。
5.政府采购计划的对策
科学编制计划和标准
一是在采购计划中列明每个采购项目的需求时间,以增强计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二是对年中大量、频繁的追加计划进行分类研究,尽量将能够纳入年初计划的采购项目纳入,对于暂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建议编制短期计划并及时下达,利于政府采购中心快速、有效整合;
三是政府采购计划应同财政预算一同下达;
四是尽快逐步统一通用物资的采购标准,细化公用设施配置标准,避免采购单位盲目需求。
采购人做好计划编制和执行
一是严格要求采购人按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结合单位需要,编制好本单位的采购计划,明确需求时间,同时不能有品牌等方面的倾向性要求;
二是加强采购计划的约束力,严格要求采购人不随意更改政府采购计划,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或随意设定项目需求技术参数,避免频繁调整采购计划;
三是加大采购需求时间的约束力,促使采购人在当年内尽早申报执行采购计划,避免大量采购项目堆积在假期、年末和采购资金截止期,以免造成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不均衡,影响采购效率。对逾期不申报的采购人,可收回采购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