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计量
1.什么是操作风险计量
操作风险计量是指对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进行量化,操作风险计量是操作风险管理的一部分。
2.操作风险计量的基本框架[1]
操作风险的计量是操作风险防范和监督的前提与基础,是确定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对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远远不如对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的计量方法完善。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建议,对操作风险的计量主要有三种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其中高级计量法又可以分为内部衡量法、损失分布法和计分卡法,操作风险计量方法就是损失分布法的一种。
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计量也不同于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首先是操作风险发生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于市场风险,可以根据市场因素的变化对标的资产的价值变化进行预测;对于信贷风险,可以对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来对信贷资产的价值进行衡量。而操作风险通常是突发的,没有可以据以预测其发生的客观指标对其发生进行判断,就如同财产和灾害保险中的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具有更大程度的不可预测性。
其次是操作风险损失的不可预测性。对于市场风险,可以根据市场因素变化的程度计算出标的资产相应的损失状况,而市场因素变化的范围通常是可以大致估计的;对于信贷风险,根据目标企业经营及资产状况,对信贷资金的回收状况可以有一个大致的评估。但操作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不同的事件发生造成的损失是不一样的,即使同样的事件发生造成的损失也通常是不一样的,这样造成了操作风险损失上的不可预测性。
第三是操作风险分布的不平衡性。对于市场风险,当市场因素变化时银行标的资产在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的损失状况是基本相同的。而操作风险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分支机构中分布是不同的,在业务规模大、交易量大、结构变化迅速的业务领域操作风险的损失也较大。
由于操作风险的这些特性,对它直接进行计量具有很大的困难,因此在对操作风险计量的时候首先根据操作风险的内容将操作风险划分为两个部分:低频高冲击事件风险和高频低冲击事件风险。所谓高频低冲击事件风险是指发生概率比较高,发生时损失比较小,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的事件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对于这一类风险,可以建立比较准确的计量模型,并且对未来预期损失作出较为准确的估算。这一类风险主要是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错误,比如清算失误、交易记录错误等。所谓低频高冲击事件风险是指发生的概率比较小,很难对它准确预期,一旦发生就会对银行造成很大损失的事件发生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对于这一类风险,属于一种极端的情况,通常并不会发生,因此对它的测度要采用情景分析的方法。这类风险主要是导致损失较高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对待不同特性的风险类型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其计量,最后将风险资产的数额加总获得银行面临的全部操作风险的度量。
3.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的方法[2]
一、基本指标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供的计算操作风险资本金的三种方法中,基本指标法是最简单的方法。根据基本指标法,银行持有的操作风险资本金等于其前3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上一个固定比例(α),α为固定值15%。计算公式如下:
Capital Charge=α×Gross Income
其中:Capital Charge指基本指标法衡量所需要的资本
Gross Income指银行前三年总收入平均值(此处总收入定义是,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交易净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总和)
α取固定值15%,由巴塞尔委员会自定
巴塞尔委员会指出,基本指标法的适用范围是小型的、业务范围限于某一国内银行。它可以直接把操作风险资本同商业银行业务指标相联系,而不考虑银行具体业务范围。其中总收入指标具有易于获取、可以校验、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以及反周期性的特点,所以选取总收入是一个比较简便的做法。总收入反映的是业务规模,后者与操作风险暴露相关,但二者之间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总收入并不反映操作风险管理质量,如果两个银行收入相近,其中总收益大的、利润率低,但按基本指标法提取的操作风险资本要高。这样银行会选择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收益,而不会通过提高总收入,但减少成本往往会削减储备和风险缓释工具。由于存在上述弊端,需要选取新的指标代替总收入指标,新指标需要同操作风险暴露有更高的相关度,且不会导致上述逆向选择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营业费用较总收入更合适。
二、标准法(Standardised Approach)
标准法的基本思路是:将银行业务活动划分为若干标准化业务种类(BusinessLine),并各设定一项指标以反映该类业务的规模及业务量。另对每类业务设定一固定百分比系数β,将其乘上相应的指标,即为该业务所占用的操作风险资本金配置要求。所以业务种类所占用的资本金配置要求汇总相加,即为银行的总操作风险资本金配置要求。
Capital Charge=∑[βi×EIi]
Capital Charge表示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
βi表示8个业务类别中各类别过去3年的平均总收入
表示巴塞尔委员会设定的固定百分比
EI表示有关业务种类的指针
与基本指标法相比,标准化法细化了银行的业务部门,不同的业务部门被赋予不同的操作风险权重,但并不意味标准化法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
表巴塞尔委员会设定的不同业务类别的β值
三、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
1.内部衡量法 (Internal Measurement Approaeh)
该方法假定预期损失和意外损失之间具有固定和稳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是线性的,即资本配置要求是预期损失的简单倍数,也可能是非线性的,即资本配置要求是预期损失的复杂函数。内部衡量法在标准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每一个业务类别划分为7个损失事故类型,对每一个业务类别/事故类型组合(共56个组合),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损失数据来计算组合的期望损失值(EL)。与标准法相同,巴塞尔委员会把金融机构的业务分为不同的类型并对组合类型规定一个风险暴露指标(EI),该指标表示业务类型操作风险暴露的规模或数量。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损失数据计算出给定损失事件下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PE)以及该事件的损失程度(LGE)。然后监管者根据全行业的损失分布,为每个业务类型组合确定一个将预期损失转换成资本要求的转换因子,利用该因子计算出每个业务单位的资本要求。用内部度量法计算的总资本要求(K),其计算公式为:
KIMA=∑i∑jγijELij=∑i∑jγijxELijxPEijxLGEijxRPIij
其中i=银行的八大业务类型;j=操作风险的七大事件类型;Y=将预期损失转换成资本要求的转换因子;EL=操作风险的预期损失;EJ=操作风险的损失风险暴露;PE=损失事件发生的概率; LGE=给定事件概率下每个损失事件的平均损失比例率;RPI=各银行具体风险状况与行业风险区别的风险特征指数。操作风险需要的总资本是每个产品线和损失类型组合所要求的资本的加总。
与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相比,内部度量法允许银行使用内部损失数据估计预期损失量(ELA),并作为计算资本要求的关键指标。内部度量法为银行提供了一种用内部损失数据度量操作风险状况的选择。然而由于模型所隐含假设的本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不同银行所采用的模型有很大差异。最大的问题在于模型的建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银行对不同的操作风险的定义和衡量方法不一致,导致了相对之间难以比较。
2. 损失分布法(Loss DIStribution Approae)
在损失分布法下,银行针对每个业务类别/风险类型估计操作风险损失在一定期间 (比如一年)内的概率分布,这种概率分布的估计建立在对操作风险损失发生频率和损失额度的估计之上,与内部衡量法相比,损失分布法的特别之处在于需要使用蒙特卡罗模拟等方法或者实现假设具体的概率分布形式。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操作风险损失分布F(x)的风险价值VaR直接度量了最大可能损失。设x表示操作风险损失的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其分布函数为:
F(x)=P{Xi≤x}≤q
其中,q为一定的置信水平,给定q,对于分布函数F(x),则可以确定其VaR值,即:
VaRq=F-1(q)
其中,F-1为分布函数F的反函数。相应的,监管资本要求就是每个业务类别/事故类型组合VaR值的简单加总。
损失分布法与内部度量法的区别主要在于:
(l)内部衡量法是通过估计总体损失分布的预期损失入手,假定预期损失与非预期损失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而不考虑相同预期损失水平下损失幅度和损失频率之间的可能存在的不同组合方式,直接估计出非预期损失即操作风险的大小。损失分布法则是直接估计出非预期损失。
(2)在内部衡量法中,监管当局为每一业务/损失类型规定一个系数Y,这个系数可以将预期损失转换成资本要求,它由监管当局按照行业数据确定。在损失分布法中,业务类型和事故类型的结构由银行自定,监管当局无须确定乘数因子Y,能较好地体现银行的业务类型。
(3)损失分布法强调建立模型,而不像内部衡量法是运用统计原理将历史数据作为未来预期的无偏估计,更具有前瞻性。
各种计量方法的特征
基本指标法最为简单,其逻辑是银行资产越大,非利息收入越高,操作风险就越大,分配的经济资本就越多。这类方法虽然容易实施,但缺陷也非常明显,它没有区分出银行之间的风险管理水平,不能起到激励银行提高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作用。由于各银行使用统一的α参数,这样具有不同风险特征和风险管理状况的银行每单位的总收入被要求配置相同的监管资本,使得操作风险管理优劣奖惩机制不能自动发挥作用。
标准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业务风险特征的差异,且计算简单,各项指标系数由巴塞尔委员会统一具体给出,被许多国际活跃银行所使用。与基本指标法一样,该方法下的监管资本计算并不直接与损失数据相联系,而且也无法反映各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特征,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内部度量法与前两个模型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银行可以使用自身的损失数据来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监管资本的大小能够随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损失特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更加真实地反映了银行所承受的操作风险,银行可以因此做出及时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内部度量法的使用必须满足协议规定的一般标准和特定的定性定量标准。
损失分布法要求银行自主划定业务产品线,事故类型组合,通过计算VaR直接衡量非预期损失,而不是通过假设非预期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关系而得到,具有更强的风险敏感性;其次损失分布法采用银行自身的历史数据对风险进行模拟,较其他方法更能体现银行自身的风险特点,而且损失分布法强调建模,而不是利用历史数据对未来预期做出估计,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代表了操作风险量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4.操作风险计量案例分析
案例一: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管理的探讨[3]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列出银行业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风险操作三大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研究较多, 管理方法也比较成熟, 相比较而言, 对于操作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晚, 重视程度也略显不足。在操作风险的管理上, 操作风险的计量是关键, 先进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有助于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水平的提高, 拟就操作风险的计量管理作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巴塞尔新协议提供的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 委员会确定了由易到难的三种不同方法计量操作风险, 并将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纳入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对于操作风险的衡量大致有三种方法: 基本指标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es) 、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 、高级计量法( 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 AMA) 。
1. 基本指标法。使用基本指标法的银行大都是规模比较小, 业务范围相对简单的银行。这种方法将银行视为一个整体来衡量操作风险, 只分析银行整体的操作风险水平, 而不对其构成进行分析。巴塞尔新协议提出,以银行过去三年的平均总收入为标准, 乘以15%来确定操作风险所需要的资本准备。但是, 这种方法的问题在于: 一是对操作风险的衡量缺乏敏感性; 二是比较难以将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与其他银行和整个银行业的操作风险进行直接比较; 三是没有办法对银行各个业务领域或产品领域的操作风险进行准确衡量。这种方法不能鼓励银行改善操作风险管理。
2. 标准法。使用标准法的银行是数据收集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限的银行, 这种方法将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的业务线, 对于每种业务线, 其所需的资本为B乘以敞口系数。这种方法虽然比基本指标法对操作风险的衡量要详细一些, 但是它只是基本指标法的简单的延伸, 并没有克服基本指标法的缺陷。
3. 高级衡量法。使用高级衡量法的大都是规模很大、业务组合非常复杂的银行。这种方法要对每种业务线和每种类型的损失分别从内部采集数据进行计算, 其中部分数据也可以向外部采集。这种方法大都是建立模型, 力求估计出操作风险在一定的时间段( 通常是一年) 内的概率分布, 按照操作风险度量的出发角度不同可以将这些数量模型分成两个大类: 由上至下模型和由下至上模型。由上至下模型是在假设对企业的内部经营状况不甚了解, 将其作为一个黑箱, 对其市值、收入、成本等变量进行分析, 然后计算操作风险的值。由下至上模型则是在对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的经营状况及各种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有了深入的研究之后, 然后分别考虑各个部门的操作风险, 最终将其加总作为整个企业的操作风险。值得指出的是, 这些模型的度量效果还有待检验, 真正成熟、准确的模型还没有出现。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很难获取金融机构内部的数据, 能够使用的只有金融机构的公开年报, 所以采用由上至下模型为佳。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量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管理水平下, 要参照新巴塞尔协议建立操作风险量化模型, 仍然是一个挑战。具体说, 要以量化模型解决操作风险的评估、管理, 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尚未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缺乏操作风险的管理意识。风险管理文化是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软因素”,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金融业发展的历史和经验表明, 风险管理上出现问题, 其原因并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及程序,而是因为落后的企业文化尤其是风险管理文化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程序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分析, 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操作风险的关注时间较短, 对操作风险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尚未真正全面认识, 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上存在缺陷, 导致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不健全, 管理措施不到位, 管理技术单一。三是在银行内尚未形成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要想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就必须在内部建立起全员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只有形成了良好风险管理文化才能确保各项操作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 信息披露不足, 与量化分析要求差距较大。目前社会各界对银行发案情况格外关注,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将依法合规经营纳入分支机构负责人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 并与各种资源分配挂钩。一些银行出于各种考虑, 对大量损失较小的操作风险采用了“小事化了”的策略, 对损失较大的风险在上报时也要进行“精心加工”, 使得决策层难以真正了解操作风险真实情况, 特别是那些损失较小、但性质严重的操作风险。信息在银行内部不能及时、全面上传, 失去了较早采取措施的机会。统计和报告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存在的遗漏, 阻碍了风险量化工具的运用, 不利于风险识别、评估和科学计量, 不能适应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需要。
3. 现有人员难以满足操作风险管理要求。信息技术和金融工程的飞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因此, 拥有一批对操作风险有充分了解、熟练运用计算机和掌握丰富风险管理知识的管理人员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人才极度缺乏,现有的风险人员仍专注于信用风险管理, 对操作风险管理少有深入研究, 甚至不具备专业操作风险管理人员的一般条件。目前既懂计算机技术, 又具备金融工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非常缺乏, 更不用说经验丰富的操作风险管理专家。可以说, 人才的缺乏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发展进程中的最大制约因素。
4. 大量的数据收集和数据处理对银行系统提出较高要求。建立操作风险的量化模型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为保证模型的有效性, 我国商业银行要面临的是大量的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 同时还需要建立符合模型要求的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数据处理平台, 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 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如此浩大的模型运行和维护工作使现有的系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管理的建议
从长远看,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应该从以定性为主转变到以定量为基础,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现代风险计量的轨道上,制定针对操作风险的内控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 选取适当的风险计量模型, 对操作风险进行科学的计量和预测, 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具体说,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如下方面提高操作风险计量水平:
1. 灵活选择计量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等都能够用于操作风险计量, 但是, 这些方法又各具特点, 需要根据实际加以选择:
基本指标法不是度量操作风险的有效方法。该方法优点是简单易行, 但是基本指标法不适合作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度量主要工具。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操作风险的暴露与总收入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二是单一指标根本就无法正确地反映复杂的操作风险。因此, 单一指标法不是度量操作风险的有效方法, 只能作为操作风险计量管理初级阶段的方法。采用这种敏感性不高的方法会加大资本要求, 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标准法可以作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量化管理的短期目标。从技术角度看, 标准法并不复杂, 但使用标准法的银行在达到“操作风险良好做法”要求的同时, 还必须达到一系列的资格标准: 在风险计量和确认方面, 必须建立适当的风险报告系统, 按业务类型跟踪有关操作风险的数据; 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控制、审计部门和操作风险管理、控制程序, 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系统文件齐备等。这些对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来说有一定难度, 但并非高不可攀, 需要努力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力度。
高级计量法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终极目标。新巴塞尔协议规定, 使用高级计量法的银行除必须满足标准法的资格标准外, 还必须满足更高的要求: 在风险计量和确认方面必须建立良好的内部损失报告制度和损失数据库, 具备操作风险计量方法和掌握计量方法的员工, 具备统一识别不同时期事件的程序等; 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必须通过“回溯测试”, 确立损失数据和数据计算结果作为风险状况报告、管理报告、内部资本配置目标和风险分析的基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科学量化管理操作风险的经验, 损失数据的积累也不足, 因此暂不具备使用该方法的能力。此外该方法高昂的运用成本也增加了实施高级计量法的困难, 但作为国外活跃银行都在积极探讨和使用的热门方法, 这种方法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鉴于不同的衡量方法之间存在的优劣各不相同, 因而综合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判断和相互引证, 可能是效果最好的方法。目前, 关于操作风险的模型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和争论, 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那就是基本目标是一致的, 就是测算操作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并相应配置资本金, 提出管理操作风险的方法。在这个测算过程中, 重点要确定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发生的部门和领域、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发生这种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
就目前而言, 应立足使用基本指标法,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早日向标准法靠拢, 同时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大胆尝试运用高级方法。同时建议在银行内部, 根据业务的不同可以考虑多种计量方法并用。例如, 对于操作风险相对较高的零售业务、支付清算业务以及代理、信托和资产管理业务, 加强损失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力争尽可能地采用适合自身的先进操作风险度量方法; 对于操作风险相对较小的公司业务和机构业务, 可采用一些简单的方法进行度量, 如标准法。灵活的计量策略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的风险计量水平, 促使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的探索和运用。
2. 加强信息化建设, 积极引进或开发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提高操作风险的计量能力。目前,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难以按照新协议的要求对业务类型进行细分, 因此只能采用最简单的基本指标法计算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这既不符合新协议中“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的规范与复杂程度应该与其风险状况相称”的原则,也不利于资本充足率的提高, 积极引进或开发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水平的重要途径。尽管目前国际上关于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并不成熟, 但许多银行、咨询公司和专业软件公司还是推出了一些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较常见的有摩根大通的Horizon 系统、Algo 公司的OpVant age 系统、Comit 公司的OpRisk Suite 系统、SAS 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等。引进这些管理系统需要注意系统设计是否符合银行自身的业务特点, 系统所采用模型技术的权威性、可验证性以及可扩展性等。另外, 也可通过外包或聘请咨询公司等方式, 根据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做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 都需要始终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 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与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注意各种风险管理系统的整合性。
3. 强化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先进的风险文化可以有效地防范操作风险, 同时也是对科学地操作风险计量的有力支持。操作风险包含的范围广泛, 种类多样, 涉及银行的各种业务领域, 各层级人员都担负着控制操作风险的责任, 这就要求银行所有员工都应当充分认识到防范操作风险的重要性, 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要对操作风险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一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对业务的流程进行基于风险管理的再造, 对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以及风险防范的有效性进行充分地评估和重检。二要增强人员风险控制能力, 使全体员工都清晰了解总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对风险的敏感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 并体现在业务活动中。三要全面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风险知识、业务熟练程度等方面的素质, 特别是增强基层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四要建立完备的业务持续性计划, 减少灾难事件发生对银行正常运营的影响。总之, 操作风险的文化建设对于营造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至关重要, 建立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文化, 可以营造出良好的操作风险计量环境, 为操作风险计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土壤”。
4. 积极进行人才储备。在操作风险管理的诸多要素中, 人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因为操作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和管理涉及领域广, 知识面宽, 需要大量的精通外语和数理统计以及熟悉银行各项业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因此,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操作风险经理队伍, 致力于高效、高端、高等的操作风险管理。一是要配备操作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加强对操作风险经理队伍的培训力度。二是建立操作风险经理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上岗标准, 保证风险经理能够真正胜任管理操作风险的职责, 发挥应有的管理作用。三是可公开招聘一批高学历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人才, 充分发挥他们对条线操作风险全面监控的职能, 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要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实行优胜劣汰,提倡竞争上岗, 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 促进人才的有序流动, 做到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 形成职业竞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