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不确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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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害不确定说概述
损害不确定说认为风险可以用概率来表示:概率在0至1/2时,随着概率的增加,风险也逐渐增大;当概率等于1/2时,风险最大;当概率在1/2至1之间时,风险随概率的增加而降低。
美国学者威利特(Willet)把风险理论与保险联系起来研究,把风险与偶然和不确定性联系起来,提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不确定性,从保险业的角度探讨风险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
后来,法国学者M.R.莱曼(Lehmann,M.R.)和M.斯塔德勒(Stadler,M.)在此基础上,对该学说进行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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