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
1.什么是批复[1]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一种下行公文。
2.批复的种类[2]
1.批准性批复
主要用于审批应由上级批准的具体问题,针对下级机关请示批准的事项,进行认可和审批,具有表态性和手续性。批准性批复内容大多比较简单。例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批示性批复
主要用于针对下级机关提出的难以理解的政策、法规和没有明文规定的疑难问题,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表明意见和态度;或者在审批某一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一系列相关批示,要求下级照此执行。批示性批复相对批准性批复而言,篇幅一般较长。例如《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3.批复的特点[3]
(一)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唯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复函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二)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上级机关的批复就指向这一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三)权威性
批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因此批复在表明态度以后,还应当概括地说明方针、政策以及执行中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批复代表着上级机关的权利和意志,批复的意见具有指令作用,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四)简明性
批复对请示中的事项只作原则性、结论性的表态,无需作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因而一般要简明扼要。
4.批复的行文对象[4]
批复是下行文,批复的行文对象是特定的提交请示的下级机关。批复是一对一的一种公文,下级机关提交请示请求批复,上级机关则对请示事项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或者对下级机关不明确的认识问题做出更加详细的说明。
在行文中要注意针对行文对象所请示事项的重点内容提出解决办法。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规及办事准则,给予答复。在批复中明确指出行文对象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要针对行文对象的理论水平,对一些最新政策术语做相应的解释。
5.批复的结构和写法
6.批复与指示的区别[3]
批复跟指示有相似之处,都是指导性的下行文,所表达的内容都是受文的下级机关开展某项工作的依据。不过,它们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行文范围不同
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面向所属的下级机关;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只面向来文请示的下级机关。
(二)行文原因不同
指示是上级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主动向下级机关来行文的;批复则是上级机关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被动的来行文的。
(三)行文篇幅不同
指示内容一般比较丰富,篇幅较长,常常分条列项来写;批复一般内容较简单,只针对性的来回答请示的相关内容,表态性的批复只三言两语表明态度即可,即使提出要求的分条列项来写,篇幅也不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