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核算
1.什么是总分类核算
总分类核算是指按照总分类账户进行的总括性的会计核算称总分类核算。各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均应按一级会计开设总分类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
2.总分类核算与明细分类核算
要了解明细分类核算的目的在于提供货币性信息以外的各种辅助性信息,包括实物量、债权和债务人等。因此,并不是所有总分类核算都需要有明细分为核算加以补充。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要了解哪些总分类账户需要设置明细账户,明细账户的级次如何划分;明细分类核算的平行登记原则概括起来是“依据相同、方向相同、金额相等”,它实际上起到了一次试算差错的作用。
3.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
总括地反映每项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并提供单一的、总括的货币指标,称为总分类核算,所设置的账户称为总分类账户;在总分类核算的基础上,提供详细地反映财产物资和各项债仅、债务及收入、费用等的变化情况的详细、具体信息,称为明细分类核算,所运用的账户称为明细分类账户。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关系是统驭与被统驭的关系。它们的登记方法则采用平行登记。
4.总分类核算如何设置会计科目 [1]
核算银行存款的会计科目为“银行存款”。它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事业单位存人银行各种存款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的增加数,贷方反映减少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企事业单位银
行存款的实际结存数。各单位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应在本科目内核算。但是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均不在本科目核算,而应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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