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使用年限
1.什么是总使用年限[1]
总使用年限指的是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计算公式为:
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实际巳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2.总使用年限的分类[2]
设备的总使用年限即设备的使用寿命。通常可分为物理寿命、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三大类。
物理寿命是指机器设备从开始投入使用到因物理磨损而无法修理并报废所经历的时间。具体评估时,可用肉眼观察其物理寿命,观察设备磨损程度。
技术寿命是指机器设备能在市场上维持价值而不显陈旧落后的时间过程,即机器设备从开始使用到因技术过时而被淘汰所经历的时间过程。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技术的进步和技术更新的速度和周期。
经济寿命是指机器设备从开始使用到经济上不合算(维持机器设备的继续使用的维修费用大于继续使用带来的收益)而停止使用所经历的时间,即机器设备使用中总费用最低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平均每年设备折旧费、资金占用费、使用操作费的总和最低的使用年限。经济寿命与机器设备本身的物理性能及物理寿命、技术进步速度、机器设备使用的外部环境的变化等都有直接的联系。
要合理地确定机器设备的总使用年限,必须从机器设备的自然寿命、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三个方面加以综合考虑。当代技术进步异常迅速,一般经济寿命低于物理寿命,因此确定机器设备的总使用年限主要是确定机器设备的经济寿命问题(这是国际上资产评估行业普遍采用的方法)。
3.总使用年限的确定[3]
总使用年限是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尚可使用年限是根据资产目前的状况和将来的使用状况预计的可继续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的预测在一般情况下都带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因素。通常,总使用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可以借助于统计资料和技术鉴定方法确定。
统计资料可以由两条途径取得。一是收集国家规定的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一是评估人员自行收集资产的总使用年限资料进而统计确定。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虽然不能完全代表评估资产的总使用年限,但毕竟反映了资产总使用年限的普遍规律,是总使用年限的重要参考数据。并且,当国家有明文规定要限期淘汰或禁止超期使用的资产时,其尚可使用年限的估算必须以国家的规定为约束条件。如果评估人员欲自行统计确定某项资产的总使用年限,则必须在具有该项资产的详细使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例如,在评估企业的某种设备时,由该企业收集到这种设备的使用年限的资料为:近二年该设备共报废10件,其中总使用年限为5年的6件、4年的3件、3年的1件。这时,该设备的统计总使用年限可采用件数加权的方式进行估算。即:
(5×6+4×3+3×1)/10=4.5(年)
如果条件允许,采用工程技术鉴定手段现场检测资产的各项性能指标,确定资产的实际磨损程度,据此推测尚可使用年限。例如,石油化工企业使用的罐,可以实地测量其壁厚,并由壁厚的性能指标判断推测其尚可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