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检验
1.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是指规定的时间间隔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某批或若干批中抽样进行的检验,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的检验。周期检验需对产品的全部品质特性以及环境对品质特性的影响进行的检验。
2.周期检验和逐批检验的关系
1、周期、逐批检验构成配套的检验体系。
影响成皮生产批质量有两大类因素,即系统因素和随机因素。周期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判定生产过程中系统因素作用的检验,而逐批检验是为判定随机因素作用是否受控的检验,二者的组合是投产和维持正常生产的检验体系。
2、周期检验是逐批检验的前提。
没有周期检验或周期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系统其逐批检验是无效的。逐批检验只是周期检验的补充,逐批检验是在经周期检验杜绝系统因素的作用的基础上而进行控制随机因素作用的检验。
3、周期检验必须在确定的周期内如期进行。
周期检验又称为例行检验,因而,应保证周期检验在规定的周期内如期进行。
3.周期检验不合格的处理
若本周期的周期检验不合格,首先,生产方或供方主管质量部门要认真调查不合格的原因,并报告企业领导或上级主管质量部门。
1)若因试验设备出故障或操作上的错误造成周期性检验不合格,则允许重新进行周期检验。
2)若造成周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能立即纠正,则允许用纠正不合格原因制造的产品进行周期检验。
3)若造成周期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能通过筛选的方法剔除或可以修复,则允许用经过筛选或修复后的产品进行周期检验。
4)如果周期检验不合格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那么它代表的产品应暂时停止逐批检验,并将经逐批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停止交付订货方,已交付订货方的产品原则上退回供货方或双方协商解决,同时暂时停止该周期检验所代表产品的正常批量生产。只有在主管质量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纠正措施后制造的产品,经周期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批生产和逐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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