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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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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就是使协议双方之间的贸易尽可能的自由化,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为关税的下降,非关税措施和其它贸易限制的减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关税往往存在巨大差异,且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定量化存在困难,数据难以收集,因此许多经济学者用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来近似地表示贸易自由化的程度。

世纪交替前后,为应对新形势的挑战,美国、日本、中国等国适时地修正了自己的自由贸易战略,加大了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力度,由原来侧重“多边”而调整为侧重“双边”的谈判,或“多边”与“双边”并举。

据世贸组织统计,到2002年底,全球累计共签署了255个区域贸易协定,其中90%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已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成为不少贸易大国的重要选择。仅在2002年一年里,智利就同欧盟、韩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及美国结束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2002年上半年,新加坡与日本、美国和澳大利亚也相继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截止到2002年底,全世界已有170多个区域的贸易协定生效。

2.双边贸易自由化的衡量指标

采用进口渗透率(进口额与总产出的比值)和出口导向率(出口额与总产出的比值)作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后双边贸易自由化的衡量指标。

3.双边自由贸易兴起的原因

双边自由贸易兴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双边”胜“多边”;
  • 对外经济战略调整
  • 经济示范作用;
  • 政治因素考虑。

4.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特点

(一)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体现了快(speed)的特点。

(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体现了范围大(scope)的特点。

(三)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体现了可持续缔结(sequencing)的特点。

(四)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体现了“从能做的地方做起”的特点。

(五)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为处理与多边主义的关系积累了新的经验。

5.我国为双边自由贸易做出的努力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一种途径,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为了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目标,中国可以将促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但不应仅限于东亚地区。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战略利益,同世界上重要贸易伙伴探索建立双边经济合作或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中国要走出困境,仅加入WTO还不够,必须在构筑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体制方面作出努力。以下的调整对中国来说将是很有必要的:

(1)制定中国在整体外贸中的基本定位,坚持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急需进入全球化与区域化贸易交流这样一个定位,以此为出发点确定政策取向和尺度。

(2)在开放市场的同时,迅速完善中国的非关税壁垒体系,同时建立非关税壁垒的启动机制,包括信息获取、对策研究、决策等机制。对于非关税壁垒贸易纠纷,中国政府要协助企业积极参与,并积累经验。

(3)积极参与强化双边贸易的活动,如各种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同时采取平等务实的政策取向,以谋求互惠为基本目的,不宜过早体现出主导区域合作的特点。尤其是对于东盟国家的合作,要打消他们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本能的警惕。

(4)对内清理与世贸组织不相称的规则的同时,要积极协助企业进行改革与改造,为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更好的条件与支持。同时要大力发展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真正有能力的中介组织。如果说中国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化应是一项基本战略,那么加强双边或区域经济一体化就应该作为优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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