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指标测定法
1.什么是功能指标测定法[1]
在行政管理的实践中,一些行政管理活动不能或不完全能用数量、速度、消耗指标来测定,行政效率有时并不以物质的形态表现出来,而是以精神形态表示出来。不同的行政领导,他的精力、能力、气质在行政工作中完全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行政效率。行政工作人员对上级都有较强的分辨能力和相应的信任度。行政领导的举手投足都会在行政工作人员身上产生影响,影响着他们的情绪、工作数量和质量。这种对行政效率的内在的影响,只能通过观察行政领导对下属的影响力的大小,对行政效率作用力的大小来笼统地、却又是直观地测量与评价。这些影响力是不能用简单的数字所能表述清楚的。
功能指标测定法是以某个假想的设定值为标准,将所有反映行政效率的因素设为一定量,并依照行政管理实践的结果,把得到的各种对比值进行计算,再比相同类型的比值进行比较,得出相应的行政效率的值。
2.功能指标测定法的评价[1]
这种计算方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各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又不尽相同,因此很难进行横向比较,不能全面地、客观地反映整体行政效率。这种测定法对于管理者在一个部门内的行政管理活动的评估,只有一定意义。
评论 | 0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