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式垂直营销系统
1.什么是公司式垂直营销系统[1]
公司式垂直营销系统是指一家公司拥有和统一管理若干工厂、批发机构和零售机构,控制分销渠道的若干层次,甚至整个分销渠道,综合经营生产、批发、零售业务,即由同一个所有者名下的相关的生产部门和分销部门组合而成。
2.公司式垂直营销系统的内容[2]
这种渠道系统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工业公司拥有和统一管理若干生产单位和商业机构,采取工商一体化经营方式。格力空调营销系统采用的就是公司式垂直营销模式,以产权为纽带把生产者与销售者紧密联系起来。格力公司于1997年在武汉成立第一家股份制区域销售公司,随后在全国各主要省区建立起以区域销售公司为特色的厂、商合作营销体系。区域销售公司是由格力与大经销商共同参股并由格力控股的独立经济核算实体,具有集团二级企业的性质。销售公司严格按照限定的地区向中小经销商发货,并严格执行集团的价格政策。这种营销体系有效地整合了各种营销力量,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希尔温·威廉公司目前拥有并经营2,000家以上的零售商店。西尔斯公司出售的商品中,有50%来自它拥,有股权的制造厂。假日旅馆正在形成一个自我供应的网络,它包括地毯厂、家具制造厂,以及大量为其所控制的再分销机构。总之,这些组织以及其它类似组织都是大规模的、垂直一体化的系统。把它们称为“零售商”,“制造商”,或者“汽车旅馆经营商”无疑都是把它们经营的复杂性过分简化了,同时也忽视了市场的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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