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意识
1.什么是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指人对信息敏锐的感受力、判断能力和洞察力,即人的信息敏感程度,是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现象、行为、理论观点等从信息的角度理解,感受和评价。通俗地讲,就是面对不懂的东西,能积极主动地去寻找答案,并知道到哪里,用什么方法去寻求答案,这就是信息意识。
2.信息意识的具体表现[1]
1、具有收集公共关系信息的自觉性和敏锐性。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信息流中分辨出需要的公共关系信息,能将来自各方面的零散信息联系起来作为信息系统对待,从中挖掘出最本质的精髓,使之成为制定科学的公共关系计划的客观依据。
2、具有向公众传播信息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以满腔热情去宣传自身的良好形象和成就,并注意不断改进,提高自己运用、驾驭各种传播媒介和传播形式的能力。
3、选择真实和适用的信息。强调信息的真实性,是因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内容往往会失真,传递的时间越长,失真的可能性就越大;强调信息的适用性,是因为真实可靠的信息未必适用,只有满足了信息的适用条件,信息才能创造价值。因此,在收集整理和使用信息时,必须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进行甄别:一要审查信息来源渠道是否可靠;二要审查信息有无掺杂传递者个人的期望;三要审查信息是否过时;四要审查信息有无适用性。
3.信息意识的作用[2]
现代社会是以信息的传递为主要运动特征的,整个社会的运转,依赖于信息发出与接受的动态关系,信息价值(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可转换性)成为企业的无形的财富。公共关系的日常活动,总是从信息的摄取开始,而最终,是通过信息传播的方式,实现其获得公众支持,树立良好形象的目的;没有信息;观代社会就失去了发展的基础。企业为了塑造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以实现其目标,就必须构架一个信息交流的网络,来掌握环境的变化,保护组织的生存,促进组织的发展。
现代社会公共关系活动中的信息意识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和更严谨的科学性。由商品社会复杂的社会组织关系和经济联系所决定,亦由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所决定,这种信息意识必须在更为广阔的信息运动背景下发挥作用。包括政府决策信息、新闻媒介、立法信息、产品形象信息、竞争对手信息、消费者信息、市场信息、企业形象信息、流通渠道信息、财政金融信息、能源信息、人口信息在内的社会信息系统以及信息系统的相互反馈和转换增殖,都应当是信息意识主导下的有序的运动过程。没有掌握和处理现代社会信息价值的能力,不具备搜集、发出和转换信息的自觉意识,任何公共关系活动都不会取得成功,任何企业或个人的生存发展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