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
1.什么是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从1949年至今,中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与2010年进行过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
2.人口普查的历史
以色列王国大卫王曾叫人统计以色列人的人口,随后以色列人被大举屠杀,这令人口普查在西方一直是一个敏感课题。1634年麻省湾殖民地总督JohnWinthrop在统计区内人口时,就曾指两千多年前的大卫王的事例仍影响人民的心思,他们最终决定估算当地人口,而非避免全面点算。
中国在东晋哀帝兴宁二年(364)桓温主持的庚戌土断,规定“不得藏户”,把北来侨民断入黄籍,由于土断措施,许多隐户、流民被编入户籍。南朝齐初即有户籍检查的记载。《南齐书·虞玩之传》称:“宋元嘉二十七年(450)八条取人,孝建元年(454)书籍,众巧之所始也。”陈文帝天嘉元年(560)的诏令说:“其亡乡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内随其适乐,来岁不问侨旧,悉令着籍,同土断之例”[1]。蒙古人征服一地后就会人口普查作为服从标志。
1753年英国国会辩论《普查法案》(Census Bill)时,纽卡素议员Matthew Ridley亦公开表明,人民心里仍挥不去对这法案的恐惧,并威胁法案一旦通过,人民会在四方八面发动骚乱,反抗到底。事实上,当年人口普查的动机,离不开税收、战争准备等因素,因此人口调查结果曾经相当敏感。约在18世纪中叶瑞典就曾把人口统计结局列作国家机密。
古罗马是全世界第一个定期举行人口普查的国家,每四年一次。美国是现代第一个举行定期人口普查的国家。在全国普查前,弗吉尼亚已经进行过一次人口普查,1787年,美国为了制定各州在国会的代表人口,正式人口普查做出法律规定,严格规定每十年进行一次的国家,4月1日法定为“人口普查日”。美国宪法规定美国众议院对各州众议员名额的分配以人口普查的数据为依据。
1790年,美国首场普查正式开次。一次普查下来耗资约1.7亿美元。现时美国人口普查局在普查时会提供六国语言的问卷,除英语外,还有西班牙语、汉语、他加禄语、越南语和朝鲜语。美国是在1967年时人口达到2亿大关,2000年4月1日美国共有居民人口2.81421906亿,比1990年人口普查时的2.48709873亿增加13.2%,美国人每8秒钟就有一名婴儿出生,每12秒就有一人死亡,2005年8月15日人口总数为299479050人。2006年10月,美国人口突破3亿。
1890年美国在人口普查过程中使用了读卡机,普查后仅只一个月就已得出总人口的确数,较之过去费时多年的普查工作有突破性的发展,读卡机的发明其实就是今日个人电脑的前身,使计算机械与资讯整理相结合。
美国在没有反抗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巨细无遗的全国人口普查后,数十年间得到欧洲多国仿效,其中丹麦、英国、荷兰、挪威、瑞典先后展开定期的人口普查。
在19世纪初起,社会学家开始发现比较人口数据,无意中发现人口因素竟会反映一些特定行为,其中法国学者André Michel Guerry就发现,年轻人多数选择吊颈;年长的自杀者较常吞枪,而老年自杀者又会偏好吊颈,这些发现在当时是相当新颖,逐渐发展出现代社会学研究。
3.人口普查的特点
1.调查组织的高度集中性。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按国家法定的普查方案协调进行的专门性调查。
2.普查对象登记的全面完整性。要包括某一地域内的全部人口。3、调查登记的直接性。须按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使每一普查对象取得原始资料逐项填报登记。
4.登记时点的标准性。要按照严格规定的同一标准时刻进行登记。
5.要按照现代化的统计原理、原则和方法,制定统一的科学的普查纲要和调查方法。
4.我国的人口普查
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从1949年至今,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与2010年进行过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
- 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我国着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地一个五年计划,迫切需要详实的人口资料,决定在于1953年在选举工作的同时,举行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办法》,为准备全国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并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提供确实的人口数字,决定开展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时。
普查项目有: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以及本住址等6项。这次普查工作的特点:在市选举委员会领导下,人口普查登记与选民登记同步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工作又在标准时间半年后开展。回顾时间较长,普查登记项目少,为了取得经验和保证质量,试点和复查面广,时间长,对边缘少数民族地区,采用间接调查的方法而取得数据。
普查时间,1953年6月12日至7月2日为准备工作阶段,7月3日至1954年6月为登记阶段及全面复查和重点抽查、统计、小结、公布等。
1954年11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发表了《关于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结果的公报》,公布了这次普查的主要数字: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调查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间接调查到的人口为27732095人。
普查结果:全市总户数为606864户,总人口2419524人,其中男性1282167人、女性1137357人,性别比为112.73,户平均3.99人,汉族2400904人占总人口99.23%,少数民族18620人占总人口0.77%。市人口调查办在4个居民小组(平均每组350人)开展抽查结果,每组平均漏登与错划的只有1.5人,精确度达99%。
- 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人口普查是我国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64年2月11日分布了《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这次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和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全国人口登记计算的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
普查项目除保留第一次普查的六个项目外,新增了文化程度、本人成分、职业三项,后两项不作汇总。同时,要求对1964年上半年出生、死亡、迁出、迁入进行核对和登记。1964年人口普查数字当时没有公布。到1981年第5期《统计》杂志上,刊载了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的九项主要统计数据》。普查结果: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为720370269人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694581759人(不包括台湾省人口、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
- 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年人口普查是我国第三次人口普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82年2月19日分布了《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共28条,规定1982年7月1日零时为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
普查项目共19项,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总数、1981年生育胎次等13项,按户填写的有湖的类别(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户住址、本户人树、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和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等6项。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主要数据是,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
- 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0年人口普查是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
国务院于1989年5月9日发出了《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分布了《第四次人口普查办法》,共33条。
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
普查表有21项,其中:按人填报项目为15项,即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的原因、文化程度、在业人口的行业、在业人口的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有6项,即本户编号、户别、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离开本县、市一年以上的人数。第四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是,1990年7月1日全国人口为1100173810人,其中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133682501人。
- 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年人口普查是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
国务院于1998年6月17日发出了《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2000年1月25日,国务院分布了《第五次人口普查办法》,共46条。
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表有49项,其中:按人填报项目为26项,即姓名、与户主关系、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户口性质、出生地、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从何地来本乡镇街道居住、迁出地类型、迁移原因、5岁及以上的人五年前常住地、6岁几以上的人填: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15岁几以上的人填:是否有工作、工作时间、行业、职业、未工作情况、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婚姻状况、初婚年月、15-50岁妇女填:生育子女数、1999.11.1-2000.10.31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有23项,即户编号、户别、本户普查登记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人数、本户1999.11.1-2000.10.31出生人数、本户1999.11.1-2000.10.31死亡人数、本户住房间数、本户住房建筑面积、住房用途、本住房中是否有其他合住户、住房建成时间、建筑层数、住宅外墙墙体材料、住房内有无厨房、主要炊事燃料、是否饮用自来水、住房内有无洗澡设备、住房内有无厕所、住房来源、购建住房费用、月租房费用。
2001年3月28日国家统计局分布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200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26583万人。
- 第六次人口普查
中国政府网2009年5月6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经国务院批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此次人口普查还首次将我国境内的境外人员作为普查对象。将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纳入人口普查,这是各国人口普查的通常做法,也是联合国的建议。增加外籍人口为普查对象,也是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有外籍人口居住地区的教育、住房、医疗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
而根据以往的经验,入户调查将遇到三大难点。一是高档小区难入户,二是外来人口居住区,三是大机关单位集中区。
5.人口普查的意义
人口普查具有普遍性。作为全国人口普查来说,这个地域范围指的是一个国家的范围。例如,国务院发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中规定的地域范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般在这个地域范围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应被调查到。
人口普查登记具有个别直接性。从调查方法上来看,原则上个人的数据应当由当事人直接申报。但在实际调查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自行申报,比如婴幼儿或正值到外地出差、旅游、当时不在家的人就不能自行申报,应由每户指定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如实代为申报。
由于出生、死亡、迁移等原因,人口数是在随时变化的,所以人口普查必须以一个特定时点为标准,全国同时进行调查。不论普查员实际入户登记时间在哪一天,都应该以标准时间为准,好比用照相机把当时的人口状况拍摄下来一样,以免重登或漏登。
此外,人口普查组织还具有一些其他特点,如具有高度集中性,人口普查必须由国家统一组织进行;具有严格统一性,全国有统一的普查方案,统一的工作步骤和进度等;具有定期性,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已规定,每隔五年或十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国家管理、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