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 《十二公民》,难道说的只是一个法律,或者心态,或者心理,或者情绪等的问题? Warelli 2015年10月25日 感触很深,电影反映的更深,还是每个人把本质的问题,引发了呢? 跟帖 | 0条内容 添加图片 发布 jackiefang 2015年10月25日 前几天刚好也看了这部电影,看之前觉得无非是翻拍了《十二怒汉》,而且对于没有陪审团制度的中国,拍这样的电影一定是差强人意的。但是看完之后觉得很惊艳,虽然还远不如《十二怒汉》,但是无论演员还是情节,都算得上精彩,虽然所有故事都在一个房间里发生,但是却一点也不无聊。我觉得电影的本意其实并不是让我们去关注法律制度,关注何谓正义,何谓真理。电影是希望我们在其中看到人性的丑与善,因为其实不管他们如何激辩,真理早就已经在那了,电影到尾声时候,这些学生是否还存有本心,这是我在这部电影中看到感触最深的东西。 回复 26 心若一动泪便倾城 2015年10月25日 好多从事法律的朋友都对这部电影的评价不错,我也要看看!然后再和楼主交换下观点~~ 回复 21 DemiseYoung 2015年10月26日 今天看到题主的问题,特意付费在线看了《十二公民》。其实,很多年前就看过《十二怒汉》,亨利方达版的。再看《十二公民》,如果单独从一部电影的角度出发,那么它在翻拍中,确实算是不错的了。单论电影的话,《公民》和《怒汉》相比,还是舞台效果太强了点。何冰等几个老戏骨撑住了场子之外,其他几个都感觉是从话剧舞台上直接拉下来的,特别是演5号和9号陪审员的那两位,太强调个人角色的张力,要么动作幅度拉得太大,要么讲话起伏太大。电影和舞台的区别就在于,舞台需要有相对较夸张的动作、表情以及声调,否则很难将情绪传达到台下的观众那里。但电影则会更收缩。剧情也根据中国的现状有所改编,中国是没有陪审员制度的,所以,电影将剧情设置为政法大学的一场补考。而且也根据中国情况,对人物背景有所改变,例如出租车司机、和大学生谈恋爱的房地产老板、学校小卖店的店主、学校保安等。这个改编,我觉得还算是不错的。既符合了中国的情况,也符合12个人多样化的背景。当然更特别的是将8号陪审员,也就是何冰的角色设置为了“检察官”。这给了8号陪审员要认真“讨论案情”的一个必然的理由——他的工作需要。作为一个检察官,他当然可以满足于自己手头的案子胜诉就行了,与此同时,他也认为被告的律师不作为,而此案确实有很多疑点需要澄清。这同样也是对案件负责。当然,这样的身份设置也成为了一个遗憾。《怒汉》里的8号陪审员完全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发自内心地认为这件事情需要认真对待,和他的工作毫无关系。他对于其他11位陪审员的随意感到不满,虽然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个案子的疑点到底在哪里。陪审员制度是美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公民都有成为陪审员的义务,他们的背景不一,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可能都有差异,但他们必须遵纪守法,也就是没有不良记录。而原告和被告从法庭指定的准陪审员中选定12位组成陪审团。在选定的过程中,他们可以提问,测试陪审员的倾向,如果有特别的倾向,例如有“仇视”某个人群的状况,特别是原告(在刑事案件中往往是受害者)或者被告所在的人群,往往就会被剔除。以保持陪审团的相对公正性。之所以说到这个制度,是因为,无论如何选择,背景不同的陪审团在得出结论前,只能保证相对的公正。这也是《怒汉》里,法官要求必须全票“有罪”或者”无罪“的原因,那时候的美国(貌似是所有的州)都还有死刑。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全票是一个以制度来保证公正的办法。就像题主所说的,陪审员的心态、情绪都可能会导致判决的失误。我记得里面何冰曾经讲过一句话,既然是人,都有可能犯错。但如果要求全票,那么12个陪审员统一意见则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失误的发生。人家没有宁可错杀1万绝不放过1个的说法。咳,这是题外话。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从电影——无论是《怒汉》还是《公民》——中来看,这12个人都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坏人,他们只是因为自己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对案情有选择性地接受。例如《公民》里的那位出租车司机,他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理所当然的,父亲可以为所欲为,但儿子不能忤逆。这导致他认定,那个被告无论如何都该死,因为不管他是否真的是凶手,他都对自己的亲身父亲忤逆了。这使得他对于后来出现的种种疑点都视而不见,坚持己见。不过,最后他的一番话,更深入地揭示了他的心态,其实他是在伤心自己当初与儿子发生冲突导致自己的儿子离家出走6年,妻子跟自己离婚,对于自己现在凄凉的状况,他非常愤怒,找不到为此负责的人,也不想自己为此负责,同时也不知道如何化解,于是将愤怒转移到了“凶手”身上。把被告看成自己的儿子,发泄自己的愤怒。同样,小卖店的店主也是,他根本不在意到底谁是凶手,只希望尽快把这件事情搞定,这样就能赶快回去开店了。总之,《怒汉》中则是有一位买了球票的推销员,想赶紧结案去看球赛;《公民》里有仇视外地人的“房东”,《怒汉》里有看不起来自下层阶级的富商……每个人都有原因,每个人都有恨不得赶快结束的理由。如果真的任由情绪心态来主导,最终贸然地进行判决,陪审员各自回家看了球赛、开了店,满足了自己的偏见,发泄了自己的愤怒……这样很常见,也未必就真的错了,但真的好吗?那位8号陪审员唤起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起因只不过是:我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但我希望能够好好讨论讨论。说大了,这个电影是在探讨对生命的尊重。这样的状况,我们一生里谁也碰不到一回。但其实,这挺像开会的。我们经常说,为什么开会的时候,发言的没几个,而且总是没有什么效率。其实就是因为与会者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恨不得不要参加这个会。他们都不是坏人,也不是不敬业,只是对于这个会议的议题不感兴趣。谁也不想当那个成为别人眼里“哎呀你搞这么多烦死了”的人,结果也就导致没什么人发言,领导说几句,定一下基调,那就顺着领导的意思说一下,赶快散会。事实上,这样的会议,还不如不要开,领导决定就好了——这就是没有效率。会议是需要讨论的,就好像是“我也不知道,我也没有特别好的主意,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的说法也挺好。但我们大多数的会议中,缺乏一个8号陪审员,以及一个遵守规则——也就是开会的本意——的主持人。8号陪审员从一个人,逐渐调动起了与会者的积极性,参与到会议中来。我并不认为是他说服了其他11位陪审员,而是他让大家一起产生了真正的结果,实现了会议的本意——未必一定就是事实,也未必一定就是好的结果。就像《怒汉》里那位推销员所说的:如果最后,你确实说服了我们,但万一真的就是那位少年杀了他的父亲呢?当然电影里,他们的讨论就是真的发现了各种疑点。但那是电影编剧的结果,也可能会有其他的结果,就是讨论最后还是一致认为少年确实是凶手。不过,无论哪种结果,都是经过讨论,所有人都贡献了自己的时间智力甚至体力的结果。绝对的真相,和谁是凶手,并不是他们能掌控的。也就像会议讨论出了一个战略,但战略实施就一定能成功吗?未必。但我认为,摒除电影里那种极端的情况——死刑判决——这件事情之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参加那么多大小会议,如果连讨论都不讨论,那么这些会议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谁都有不想发言的理由,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心态”啊,“情绪”啊,比如那天正好和老婆吵架,不想说话……但如果能组织好一次会议,让大家不要仅仅来浪费时间各干各的,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回复 4 27 Warelli 2015年10月26日 这个得膜拜了,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太赞了! 回复 0 DemiseYoung 2015年10月26日 也没有啦。其实也就是看完发表一点感慨。如果单看法律的话,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有根本的差别。美国法律是无罪论,也就是在没有定罪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所以陪审团只要发现疑点就可以了。所以律师往往也会提出,让人信服的疑点,就可以脱罪。不过,这个电影之所以能够翻拍再翻拍,还是因为它“尊重生命”的这个核心,还是围绕法律和人性的。个么我后面只是发散了一下。见笑见笑。 回复 0 Warelli 2015年10月26日 恩,随便一发散就几千字出去了。要是认真写,估计就能出本书了吧。 回复 0 DemiseYoung 2015年10月27日 咳!哪有那本事啊…… 回复 0
好多从事法律的朋友都对这部电影的评价不错,我也要看看!然后再和楼主交换下观点~~
今天看到题主的问题,特意付费在线看了《十二公民》。其实,很多年前就看过《十二怒汉》,亨利方达版的。再看《十二公民》,如果单独从一部电影的角度出发,那么它在翻拍中,确实算是不错的了。
单论电影的话,《公民》和《怒汉》相比,还是舞台效果太强了点。何冰等几个老戏骨撑住了场子之外,其他几个都感觉是从话剧舞台上直接拉下来的,特别是演5号和9号陪审员的那两位,太强调个人角色的张力,要么动作幅度拉得太大,要么讲话起伏太大。电影和舞台的区别就在于,舞台需要有相对较夸张的动作、表情以及声调,否则很难将情绪传达到台下的观众那里。但电影则会更收缩。
剧情也根据中国的现状有所改编,中国是没有陪审员制度的,所以,电影将剧情设置为政法大学的一场补考。而且也根据中国情况,对人物背景有所改变,例如出租车司机、和大学生谈恋爱的房地产老板、学校小卖店的店主、学校保安等。这个改编,我觉得还算是不错的。既符合了中国的情况,也符合12个人多样化的背景。当然更特别的是将8号陪审员,也就是何冰的角色设置为了“检察官”。这给了8号陪审员要认真“讨论案情”的一个必然的理由——他的工作需要。作为一个检察官,他当然可以满足于自己手头的案子胜诉就行了,与此同时,他也认为被告的律师不作为,而此案确实有很多疑点需要澄清。这同样也是对案件负责。
当然,这样的身份设置也成为了一个遗憾。
《怒汉》里的8号陪审员完全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发自内心地认为这件事情需要认真对待,和他的工作毫无关系。他对于其他11位陪审员的随意感到不满,虽然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个案子的疑点到底在哪里。
陪审员制度是美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公民都有成为陪审员的义务,他们的背景不一,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可能都有差异,但他们必须遵纪守法,也就是没有不良记录。而原告和被告从法庭指定的准陪审员中选定12位组成陪审团。在选定的过程中,他们可以提问,测试陪审员的倾向,如果有特别的倾向,例如有“仇视”某个人群的状况,特别是原告(在刑事案件中往往是受害者)或者被告所在的人群,往往就会被剔除。以保持陪审团的相对公正性。
之所以说到这个制度,是因为,无论如何选择,背景不同的陪审团在得出结论前,只能保证相对的公正。这也是《怒汉》里,法官要求必须全票“有罪”或者”无罪“的原因,那时候的美国(貌似是所有的州)都还有死刑。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全票是一个以制度来保证公正的办法。
就像题主所说的,陪审员的心态、情绪都可能会导致判决的失误。我记得里面何冰曾经讲过一句话,既然是人,都有可能犯错。但如果要求全票,那么12个陪审员统一意见则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失误的发生。人家没有宁可错杀1万绝不放过1个的说法。咳,这是题外话。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从电影——无论是《怒汉》还是《公民》——中来看,这12个人都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坏人,他们只是因为自己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对案情有选择性地接受。
例如《公民》里的那位出租车司机,他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理所当然的,父亲可以为所欲为,但儿子不能忤逆。这导致他认定,那个被告无论如何都该死,因为不管他是否真的是凶手,他都对自己的亲身父亲忤逆了。这使得他对于后来出现的种种疑点都视而不见,坚持己见。不过,最后他的一番话,更深入地揭示了他的心态,其实他是在伤心自己当初与儿子发生冲突导致自己的儿子离家出走6年,妻子跟自己离婚,对于自己现在凄凉的状况,他非常愤怒,找不到为此负责的人,也不想自己为此负责,同时也不知道如何化解,于是将愤怒转移到了“凶手”身上。把被告看成自己的儿子,发泄自己的愤怒。
同样,小卖店的店主也是,他根本不在意到底谁是凶手,只希望尽快把这件事情搞定,这样就能赶快回去开店了。总之,《怒汉》中则是有一位买了球票的推销员,想赶紧结案去看球赛;《公民》里有仇视外地人的“房东”,《怒汉》里有看不起来自下层阶级的富商……每个人都有原因,每个人都有恨不得赶快结束的理由。如果真的任由情绪心态来主导,最终贸然地进行判决,陪审员各自回家看了球赛、开了店,满足了自己的偏见,发泄了自己的愤怒……这样很常见,也未必就真的错了,但真的好吗?
那位8号陪审员唤起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起因只不过是:我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但我希望能够好好讨论讨论。
说大了,这个电影是在探讨对生命的尊重。这样的状况,我们一生里谁也碰不到一回。
但其实,这挺像开会的。我们经常说,为什么开会的时候,发言的没几个,而且总是没有什么效率。其实就是因为与会者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恨不得不要参加这个会。他们都不是坏人,也不是不敬业,只是对于这个会议的议题不感兴趣。谁也不想当那个成为别人眼里“哎呀你搞这么多烦死了”的人,结果也就导致没什么人发言,领导说几句,定一下基调,那就顺着领导的意思说一下,赶快散会。事实上,这样的会议,还不如不要开,领导决定就好了——这就是没有效率。
会议是需要讨论的,就好像是“我也不知道,我也没有特别好的主意,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的说法也挺好。但我们大多数的会议中,缺乏一个8号陪审员,以及一个遵守规则——也就是开会的本意——的主持人。8号陪审员从一个人,逐渐调动起了与会者的积极性,参与到会议中来。我并不认为是他说服了其他11位陪审员,而是他让大家一起产生了真正的结果,实现了会议的本意——未必一定就是事实,也未必一定就是好的结果。就像《怒汉》里那位推销员所说的:如果最后,你确实说服了我们,但万一真的就是那位少年杀了他的父亲呢?
当然电影里,他们的讨论就是真的发现了各种疑点。但那是电影编剧的结果,也可能会有其他的结果,就是讨论最后还是一致认为少年确实是凶手。不过,无论哪种结果,都是经过讨论,所有人都贡献了自己的时间智力甚至体力的结果。绝对的真相,和谁是凶手,并不是他们能掌控的。也就像会议讨论出了一个战略,但战略实施就一定能成功吗?未必。
但我认为,摒除电影里那种极端的情况——死刑判决——这件事情之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参加那么多大小会议,如果连讨论都不讨论,那么这些会议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谁都有不想发言的理由,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心态”啊,“情绪”啊,比如那天正好和老婆吵架,不想说话……但如果能组织好一次会议,让大家不要仅仅来浪费时间各干各的,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