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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人员犯了原则性错误,我该不该再给他机会?

思密达 2015年08月26日

管理的法务部门,目前只有1个法务主管。近两个月犯了两个原则性的错误,比如公章申请流程还没走完,就给申请人盖章了。这样的人,我该不该再给他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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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in 2015年08月26日

不能!!!!!!!!!!!!!!!!是两个错误,还是原则性的!!!!

这位同学你上一个问题是人力资源带出来,法务犯错误……你保重啊


思密达 2015年08月27日
好惆怅。。。
haoyaogen 2015年08月27日
法务部门在规范上会有表率作用,犯这样的低级原则错误不能容忍和原谅。必需严格批评警告⚠
思密达 2015年08月27日
已邮件警告,我担心今后的工作当中出别的纰漏。
牧野俊风 2015年08月27日
不能,原则上的问题绝对是不能纵容放过,尤其是法务上的问题
思密达 2015年08月27日
说的是啊。真的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