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第三天,就这么被开了?
我之前在上海一家公司,加班非常严重,一个人做iOS 端,做了两个月实在扛不住。然后面试去了WY公司,7月10号得到offer,要从上海搬到了杭州。中间拒了一个自己很喜欢的公司的offer,这个offer是创业公司,ios技术很好,倒是我想WY公司的几个iOS 产品也屌啊!
中间纠结很久,而且女朋友要在上海停留到今年,决定去杭州,女朋友也推荐我去杭州。热死好几天找房子,最后还是找了中介。
8月3号入职,上午办手续,下午看了半天代码,直接leader问我代码怎么样,我说一般吧,都差不多。然后吃饭的时候后,不知为何我说了句,“一个app可能在创业公司一个人就扛了,现在iOS 五六个人,轻松啊”。第一天加班到9点,很正常。
然后hr在给我办离职时跟我说,我这句话伤到他们了。今天,8月5号,第三天,下午开会,我还想着分配的任务下周一要做了,想思路的时候,被直接leader叫到会议室,我被开除了,说是文化不合,话说我已经投入到工作中去了。这就被开了, 试用期第三天就被开了,hr跟我说,[一个app可能在创业公司一个人就扛了,现在iOS 五六个],这句话伤到其他同事了,leader说法是,[我可能是来镀金的]。
合同8月3号签的,有一页公司没签名,当天公司就给收回了,说要统一签,我现在该怎么办?对公司的理由非常不能接受。但是,我已经在离职书上面签字了,当时不知道有公司赔偿的说法,我想要赔偿损失,现在合同不在手上,我要怎么办啊??还能去前面拒掉特别喜欢的公司吗?要不要讨个说法,要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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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安慰一下题主,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愤怒加伤心。如果事情的经过就如题主所说,那么从我个人的角度看这个公司开人是不是随便了点,至于讨说法要赔偿,因为不是专业的所以不能胡说,建议题主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然后是上一个拒掉的公司,如果他们公司特别缺人或者特别青睐你,应该是可以的,反之,希望不大。最后如果题主找到了其他的公司,切记吃一堑长一智,千万小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