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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去绿地做独董,是不是有利益冲突啊?

Avivi雀雀( ^_^ )~ 2015年07月28日

以后他还能算独立第三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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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on 2015年07月28日

应该没有利益冲突的吧,否则证监会也不会同意。而且财经作家做独立董事,也不算离谱啊。独立董事其实就是一个监督的作用,算一票吧,但在董事会并没有实际权力的。

psyche 2015年07月28日

他还没正式当上独董,只是提名而已。还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经过证监会审核后才算正式独董。他还有好多竞争者呢。

不过,就资格来算,吴晓波是符合独立董事的资格的。

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从2001年开始的。根据当时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只有以下这些人不能成为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我大致翻了一下吴晓波的简历以及绿地集团的壳“金丰投资”的股东名单,他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所以从资格上来说,他担任独立董事并没有利益冲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主要是代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他不能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活着其它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这也是独立董事不应该间接或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原因,这也是他为什么被称为“独立董事”的原因。

通常,独立董事是由专业人士、学者、一些离任高管或者商界名人担任,他们应该具备一定的商业知识、有独立的见解,能监督公司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他们由上市公司给予报酬,但都不会太高。相对于这些人的主要收入来说。所以,很多人把担任独董作为自己的一个荣誉——至少他们是这样说的。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原则上,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超过5家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职务。

不过,在《指导意见》刚出来的时候,很多公司事实上是把独立董事当作虚职来应付的。我曾经见过一个教授担任了超过5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当时还曾经因此跟这位教授有过争执。争执的点在于,我不应该发现他担任这么多公司的独立董事,更不应该质疑他对此职务尽到多少职责。那是一位著名大学管理学院的教授,连他都这样“糊涂”,更何况其他人。

在实际的操作中,独立董事很少能够真正起到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监督公司运作的职责。这并不全是他们主观上的意愿,而是公司董事例行会仪一年也就那么3、4次,平时独立董事获得的信息可能仅限于简报。不过,证监会越来越倾向于督促他们更多地参与公司管理的监督,让他们真正做到“用脚投票”。

至于吴晓波,尽管他可能并不存在《指导意见》规定的不符合独立董事的条件。但,鉴于他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树立的独立媒体人的印象,人们可能会认为这一职务导致他以后文章的倾向有所变化,而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之前也出现过有媒体人担任独立董事,最后因为大众的意见而辞职的情况。而吴晓波刚在不久前成立了自己的线上杂志,这也是人们因此更加关注这件事情的原因所在。

不过,我并不认为应该做“有罪推论”,只要他的资格符合,而股东大会和证监会都认可的情况,我们就应该认为他适合做一个独立董事。直到他的职务真的影响到了他的行为,例如他发表了有利于绿地或者房地产公司,而且是违背真实情况的言论后,我们再来讨论媒体人是否应该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