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新加坡副总理兼经济政策统筹部长及财政部长王瑞杰在国会对国家重大建设借贷法令提出一读,以便政府可以在新法令下,通过借贷来支持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为确保新加坡政府尽责和可持续地借贷,该法令设有严格的法律保障机制,包括借贷顶限为900亿新元(约合4500亿元人民币),每年总利息成本不得超过50亿新元。
此外,借贷所资助的基础设施项目成本必须至少达40亿新元,所建造的基础设施能使用至少50年,并对新加坡国家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基础设施也必须由新加坡政府持有。
王瑞杰表示,通过国家重大建设借贷法令,能让新加坡政府把庞大的基础设施成本以公平和有效率的方式分摊至各世代,这是公平且符合市场规律的做法。(总台记者 孙牧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