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蔡咏豪。
被控于前年9月24日至25日时代。
在旺角弥敦道与太子道西交界。
与其他不有名人士介入不法集结。
并不法管有一个能发出激光束的装配。
陈官判刑时指。
回收被告蔡咏豪年轻、认罪及申报正面。
形容他是涉世未深的少年。
没想过事故的严重性。但强调纵然被告十分年轻亦须为自己做过的工作认真任。
终极判其进入重生中间。
星岛全球网消息:大年夜文移汇全媒体报道。
前年9月有多名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外凑集。
防暴警员驱散时拘捕多人。
包括4名年岁介乎14至31岁的男女。此中19岁男门生早前承认两项不法集结及一项在"民众,"地方管有进击性武器共3项控罪。
案件今日(12日)于西九龙法院判刑。
陈慧敏裁判官斟酌到其认罪及学业问题。
判其进入重生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