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额度治理相助)内地代销银行、内地相助银行应与港澳贩卖银行、港澳相助银行亲昵共同
第二章 营业资格
(一)在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9市注册法人银行或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十二条 (非常环境申报)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的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在发明投资者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其他非常环境时
该当及时采取应对步伐
并向相关金融治理部门申报
“南向通”小我资金净汇出额=“南向通”资金累计汇出额-“南向通”资金累计汇入额
第六十五条 (违法违规责任)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呈现以下情形的
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可视情节轻重限定、停息营业或者取消试点营业资格并予以看护布告涉嫌违法的
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七条 (鼓吹贩卖文本)“北向通”投资产品鼓吹贩卖文本应按照投资产品鼓吹贩卖相关治理规定制作
文本内容该当客不雅、真实、准确反应投资产品的信息
不得鼓吹投资产品预期收益率
第三十六条 (鼓吹贩卖)内地相助银行应提示港澳贩卖银行
可经由过程线上渠道对相关产品进行咨询、解释
但不得前往内地开展关于“跨境理财通”的实质性贩卖行径
第五十五条 (投资者信息保密)内地代销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投资产品贩卖历程中涉及的投资者风险遭遇能力评估、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
并依法实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使命
(二)具有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9市继续缴纳社保或小我所得税满5年;
第三十一条 (营业协议)内地相助银行应按本细则第十六条所列标准
落实对内地投资者营业资格的审核责任对付审核经由过程的
及时向港澳贩卖银行反馈
并指引经由过程审核的内地投资者与港澳贩卖银行签订“南向通”营业协议内地投资者只能选择一家内地相助银行及与其签署相助协议的港澳贩卖银行解决“南向通”营业内地相助银行应经由过程人夷易近币跨境收付信息治理系统(rcpmis)
确认内地投资者未在其他内地相助银行解决“南向通”营业
第三十九条 (港澳贩卖银行替换)内地投资者若需替换解决“南向通”营业的港澳贩卖银行
应按前述规定终止在原港澳贩卖银行的营业协议并解除汇款户和投资户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第三十四条 (营业报文)内地相助银行与港澳贩卖银行径内地投资者解决“南向通”资金汇划时
应应用cips111报文
营业种类选择“跨境理财通-南向通(wmcs)”
内地代销银行该当为港澳投资者供给胶葛化解步伐
向港澳投资者清晰阐明胶葛投诉的要领与渠道
此中至少应包括线上渠道
并供给方便的胶葛处置惩罚进程查询要领
第五十六条 (风险评估动态调剂)“北向通”投资产品风险等级应按照投资产品风险评级相关治理规定进行动态评估调剂
对不再得当作为“北向通”投资产品的
内地代销银行该当竣事向港澳投资者贩卖;对已持有相关产品的港澳投资者
内地代销银行及港澳相助银行该当及时见告相关信息
由投资者自行选择持有或者赎回
内地代销银行应加强对港澳投资者的鼓吹教导事情
拟订并落实针对港澳投资者的产品贩卖和办事规划
第六十一条 (人夷易近币结算账户治理)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该当依据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关于人夷易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相关规定
做好“跨境理财通”营业涉及的人夷易近币结算账户开立、应用、变化、撤销及治理等营业
无严重违法违规行径和因内部治理问题导致的重大年夜事故
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治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金融治理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资金兑换和跨境汇划)“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应用人夷易近币进行跨境结算
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北向通”和“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划均经由过程人夷易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解决
第五十二条 (港澳投资者权利)港澳投资者在购买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产品时
受有关司执法例保护
享有与内地投资者一致的权利
同时该当实行内地相关司执法例规定的使命
“北向通”资金净流入额=“北向通”资金累计流入额-“北向通”资金累计流出额;
被限定、停息营业或者取消试点营业资格的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对现有投资者的资产和资金作出合理安排
第四十八条 (额度宽贷豁免)内地代销银行吸收港澳投资者汇入“北向通”资金
不纳入港澳居夷易近小我向内地同名银行账户汇入汇款每人天天最高限额治理
(三)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
且满意近来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夷易近币
或者近来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夷易近币
第四十七条 (额度调剂)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将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
对“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进行调剂
并及时经由过程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官方网站公布
第六十四条 (非现场核查和现场反省)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按照属地治理原则
合时对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反省
(三)“跨境理财通”营业洗钱和可怕融资风险评估申报以及响应后续风险节制步伐;
(四)建立“跨境理财通”投资者职权保护及投诉胶葛办理相关机制;
第五十九条 (信息报送)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完备地向人夷易近币跨境收付信息治理系统(rcpmis)报送“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的账户信息、跨境出入信息和持仓信息
按要求向金融治理部门报送“跨境理财通”营业开展环境
(十一)呈现严重损害投资者职权的行径或者可能严重损害投资者职权的风险;
第五十四条 (营业推介)内地代销银行、内地相助银行、港澳贩卖银行、港澳相助银行开展对“北向通”、“南向通”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产品营业推介时
在营业推介内容、要领和渠道上
应按营业环节发生地原则遵守内地与港澳金融治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十二)违反反洗钱、反可怕融资、反逃税相关律例;
第六十七条 (施行日期)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4)根据与内地代销银行杀青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关人夷易近法院提起诉讼
(五)选定的港澳相助银行、港澳贩卖银行及相助协议签署环境;
(1)与内地代销银行协商和解;
第三十八条 (协议终止)内地相助银行应明确见告内地投资者
若需终止“南向通”营业协议
应将“南向通”投资产品整个赎回
并将资金从投资户原路汇回汇款户
然后解除汇款户和投资户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第三章 “北向通”营业
第四十五条 (额度上限治理)当“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达到上限时
内地代销银行仅可解决“北向通”资金跨境汇出
不得解决“北向通”资金跨境汇入营业当“南向通”资金跨境净流出达到上限时
内地相助银行仅可解决“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入
不得解决“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出营业
第二十八条 (资金应用)投资户内“北向通”资金及所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作质押、包管等保证用途
(一)具有完全夷易近事行径能力;
内地代销银行应根据银保监和证监属地监管部门要求及时申报“北向通”投资产品相关环境
第五章 额度治理
第六十三条 (违法违规责任)内地投资者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呈现以下情形的
内地相助银行应视情节轻重停息或取消其购买“跨境理财通”产品资格;港澳投资者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呈现以下情形的
内地代销银行应视情节轻重停息其购买“跨境理财通”产品营业涉嫌违法的
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内地代销银行吸收港澳投资者汇入、汇出“北向通”资金不纳入个各人夷易近币ii类银行账户与非绑定账户日累计量、年累计量限额治理
第四章 “南向通”营业
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经由过程其官方网站及时公布经报备的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名单
合营建立“跨境理财通”营业动态监测协作机制
确保“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在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
(六)金融治理部门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四)应用非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
代他人理财、召募他人资金或应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一条 (试点依据)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成长筹划纲要》
支持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扶植
深化粤港澳金融相助
根据《金融支持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扶植的意见》、《中国人夷易近银行 喷鼻港金融治理局 澳门金融治理局关于在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的联合看护布告》和有关司执法例
拟订本实施细则
明确“跨境理财通”大年夜湾区内地营业试点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营业协议)在港澳相助银行确认港澳投资者资格之后
内地代销银行应在其业务场所或经由过程线上渠道与港澳投资者签订“北向通”营业协议
明确营业操作流程和各自权利、使命
向港澳投资者充分表露信息和揭示风险
第十九条 (资金闭环汇划)内地代销银行应将“北向通”投资户与港澳投资者在港澳相助银行指定的“北向通”汇款户进行信息核对
确保投资户与汇款户为同一开户人内地代销银行应在投资户与汇款户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确保汇款户是投资户内“北向通”资金滥觞的独一账户和“北向通”资金原路汇回的独一账户“北向通”资金是指港澳投资者从汇款户汇入的投本钱金、活期孳息和因购买“北向通”投资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所得本金和收益
第五十七条 (胶葛处置惩罚)港澳投资者与内地代销银行发生胶葛争议时
可以经由过程以下道路办理:
5月6日晚
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宣布关于《粤港澳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实施细则(收罗意见稿)》公开收罗意见的看护
(3)根据营业环节发生地原则
向内地代销银行所在地有关金融治理部门反应对付涉及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城市以外的内地舆财公司、公募基金治理人等机构相关营业环节问题的投诉
由大年夜湾区金融治理部门转交产品发行方所在地金融治理部门处置惩罚;
第四十条 (“南向通”投资产品)“南向通”营业可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港澳治理部门规定
详情请参考港澳金融治理部门颁布的细则
第五条 (监管相助安排)中国人夷易近银行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国家外汇治理局、喷鼻港金融治理局、喷鼻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澳门金融治理局签订监管相助备忘录
建立健全监管相助安排和团结协商机制
建立公道买卖营业秩序
保护投资者职权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根据中国人夷易近银行总行授权
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根据银保监会授权
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根据证监会授权合营开展“跨境理财通”大年夜湾区内地营业试点监督事情
第三十条 (内地代销银行替换)港澳投资者若需替换解决“北向通”营业的内地代销银行
应按前述规定终止在原内地代销银行的营业协议并解除汇款户和投资户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第三十三条 (资金闭环汇划)内地相助银行在收到港澳贩卖银行供给的投资户开户信息之后
应对内地投资者指定的“南向通”汇款户与投资户的信息进行核对
确保汇款户与投资户为同一开户人内地相助银行应与港澳贩卖银行约定
在投资户与汇款户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确保汇款户是投资户“南向通”资金滥觞的独一账户和“南向通”资金原路汇回的独一账户
“南向通”资金仅限于购买港澳代销银行贩卖“南向通”投资产品“南向通”资金是指内地投资者从汇款户汇出的投本钱金、孳息和因购买“南向通”投资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所得本金和收益
(2)哀求内地金融破费者、投资者保护等金融胶葛调停组织调停;
(五)具有资金跨境流动额度节制和确保资金闭环汇划的技巧前提
内地代销银行还需具备确保资金封闭治理的技巧前提
能确保所代销“北向通”投资产品相符金融治理部门相关要求
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确保单个投资者“北向通”和“南向通”资金净汇入(出)额不越过投资额度
(二)经内地公募基金治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跨境理财通”营业的内节轨制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协议终止)港澳投资者若需终止与原内地代销银行的“北向通”营业协议
应将“北向通”投资产品整个赎回
并将资金从投资户原路汇回汇款户
然后解除汇款户和投资户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
第二十二条 (“北向通”投资产品)“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
(五)未按规定经由过程人夷易近币跨境支付系统进行资金跨境汇划;
第二十四条 (配套办事)内地代销银行可根据已签订“北向通”营业协议并开立投资户的港澳投资者的要求
在其业务场所或经由过程线上渠道供给查询和购买投资产品的办事
(三)已建立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的内节轨制、操作规程、账户治理和风险节制步伐
确保具备从事“跨境理财通”营业及其风险治理必要的专业职员、营业处置惩罚系统、管帐核算系统和治理信息系统等人力、物力资本;
投资产品发行方(包括内地舆财公司、公募基金治理人等)应按资管新规要求
及时向中国人夷易近银行报送“北向通”投资产品基础信息和肇端召募信息、存续期召募信息等相关信息
并于产品终止后报送终止信息
“南向通”资金净流出额=“南向通”资金累计流出额-“南向通”资金累计流入额
第十四条 (营业退出)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退出“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应拟订退出计划
对现有投资者的资产和资金作出合理安排并进行报备
报备流程参照操作指引
第三十五条 (营业提示)内地相助银行应提示内地投资者
在开展“南向通”营业时该当懂得港澳投资产品市场买卖营业的营业规则与流程
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
客不雅评估自身风险遭遇能力
粤港澳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实施细则(收罗意见稿)第五章的“额度治理”中提到
“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跨越 “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总额度今朝
“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夷易近币此外
(单个投资者额度)“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对单个投资者推行额度治理
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夷易近币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十四条 (额度应用治理)内地代销银行在解决“北向通”资金汇入、内地相助银行在解决“南向通”资金汇出前
必须查询“跨境理财通”额度应用环境
确保“北向通”资金净流入额和“南向通”资金净流出额不越过上限
内地相助银行应切实落实对内地投资者营业资格和资金滥觞的审核责任
确保内地投资者应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
不存在召募他人资金或应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行径
附:
(四)未按规定开立“跨境理财通”相关账户;
第四条 (治理原则)“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按照“营业环节发生地治理”原则
遵照粤港澳三地账户、资金、投资产品贩卖与治理的相关司执法例
粤港澳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实施细则(收罗意见稿)
(八)未按规定报送“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相关信息;
第五十一条 (投资者保护原则)内地金融治理部门坚持公道、公开、公正、平等原则
依法保护港澳投资者在“北向通”买卖营业中的各项合法职权
看护称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成长筹划纲要》
支持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扶植、匆匆进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居夷易近小我跨境投资便利化、推进粤港澳大年夜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打造粤港澳大年夜湾区优质生活圈
根据《金融支持粤港澳大年夜湾区扶植的意见》、《中国人夷易近银行 喷鼻港金融治理局 澳门金融治理局关于在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的联合看护布告》和有关司执法例
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合营起草了《粤港澳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实施细则(收罗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收罗意见
第四十三条 (额度应用公布)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市中间支行每个事情日经由过程官方网站公布“跨境理财通”额度应用环境
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评估完成后
应向所在地副省级以上人夷易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证监局报备以下材料(详细报备流程参照操作指引):
第二十六条 (贩卖治理)内地代销银行可经由过程线上渠道对相关产品进行咨询、解释
但不得前往港澳开展关于“跨境理财通”的实质性贩卖行径
第六十六条 (解释权界定)本细则由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间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认真解释
(一)越过试点银行范围、产品范围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
(二)违反账户开立相关规定;
(五)存在应用所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质押融资等保证行径;
第六十条 (国际出入陈诉)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及相关涉外出入主体应按照国际出入统计陈诉有关规定实行国际出入陈诉使命
第二十三条 (尽职检察)内地代销银行应对向港澳投资者贩卖的“北向通”投资产品进行尽职检察
周全懂得投资产品的性子及风险
按现行相关金融治理部门要求评估投资产品风险级别
对向港澳投资者贩卖的“北向通”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标准应与经其他道路贩卖的同一产品维持同等
(九)未按规定对小我投资者进行“跨境理财通”营业资格审核及资金滥觞审核;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八条 (账户开立)内地代销银行可按现行轨制规定为港澳投资者新开立个各人夷易近币银行账户
或应用其指定的已有个各人夷易近币银行账户
作为“北向通”投资户
用于购买“北向通”投资产品港澳投资者只能选择一家港澳相助银行及与其签署相助协议的内地代销银行解决“北向通”营业内地代销银行应经由过程人夷易近币跨境收付信息治理系统(rcpmis)
确认港澳投资者未在其他内地代销银行解决“北向通”营业
第十五条 (港澳投资者前提)开展“北向通”营业的港澳投资者应相符港澳金融治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要求港澳投资者营业资格由港澳相助银行进行核实
第五十三条 (主体责任)内地代销银行和投资产品发行人该当遵照志愿、平等、公道、诚深信用的原则
依法、合规向港澳投资者供给办事
切实实行港澳投资者职权保护的主体责任
封面图片滥觞:摄图网(图文无关)
第五十八条 (投诉处置惩罚)内地代销银行该当建立完整的破费者保护机制
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置惩罚机制
完善投诉处置惩罚流程
及时、有效处置惩罚与港澳投资者的胶葛争议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径
第二条 (营业定义) “跨境理财通”营业指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经由过程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
跨境投资对方银行贩卖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家当品(以下统称“投资产品”)“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此中
“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小我投资账户
经由过程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贩卖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贩卖银行开立小我投资账户
经由过程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贩卖银行贩卖的投资产品
第三十七条 (资金应用)内地相助银行应明确见告内地投资者
经由过程“南向通”营业汇出资金及所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作质押、包管等保证用途
(一)内地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营业相关治理法子发行
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家当品(现金治理类理家当品除外);
第八章 附 则
(二)具备3年以上开展跨境人夷易近币结算营业的履历;
第二十条 (资金封闭治理)内地代销银行应采取有效步伐
对跨境汇入投资户内的“北向通”资金进行封闭或专户治理
确保“北向通”资金仅限于购买内地代销银行贩卖“北向通”投资产品港澳投资者购买的“北向通”投资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所得本金和收益应原路返回投资户并进行封闭或专户治理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适当性治理)内地代销银行应按拍照关金融治理部门要求做好贩卖治理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治理
做好投资者风险遭遇能力评估
做好投资者风险和投资产品风险匹配
实行信息保密使命等面向港澳投资者与面向内地投资者的风险遭遇能力评估标准应维持同等
第七章 信息报送和监督治理
(二)向港澳投资者贩卖不相符《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治理营业的指示意见》、《商业银行理财营业监督治理法子》、《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治理法子》、《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治理法子》等监管规定的投资产品;
“北向通”小我资金净汇入额=“北向通”资金累计汇入额-“北向通”资金累计汇出额;
第三条 (名词释义)本细则所称“内地代销银行”是指代理贩卖“北向通”投资产品的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港澳相助银行”是指与内地代销银行相助开展“北向通”营业、为港澳投资者开立“北向通”汇款账户并进行资金汇划的港澳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港澳贩卖银行”是指贩卖“南向通”投资产品的港澳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地相助银行”是指与港澳贩卖银行相助开展“南向通”营业、为内地投资者开立“南向通”汇款账户并进行资金汇划的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港澳投资者”是指相符“北向通”营业试点前提的港澳地区居夷易近小我
“内地投资者”是指相符“南向通”营业试点前提的粤港澳大年夜湾区内地居夷易近小我
(三)未按规定进行理财信息挂号、公开信息表露和向金融治理部门报送信息;
第四十一条 (额度治理)“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跨越 “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总额度今朝
“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夷易近币
(一)供给虚假或暗藏紧张事实的资料;
第十条 (真实性审核)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时
该当按照“懂得你的客户”、“懂得你的营业”和“尽职检察”展业三原则
切实做好资格审核和资金滥觞真实性审核
(二)“跨境理财通”资金闭环汇划和封闭治理等系统的测试评估申报;
(十)违反相关金融治理部门对付投资产品贩卖的治理规定;
第八条 (投资者教导)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加强投资者金融常识教导
在开展“跨境理财通”营业时鼓吹“卖者尽责、买者自傲”理念
(六)未按规定落实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治理要求;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行径
(四)投资者职权保护实施规划;
(三)涉嫌洗钱、可怕融资、逃税;
内地代销银行要向港澳投资者充分表露信息和揭示风险
不得鼓吹或允诺保本保收益
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遭遇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产品
第二十一条 (营业报文)内地代销银行和港澳相助银行径港澳投资者解决“北向通”资金汇划时
应应用cips111报文
营业种类选择“跨境理财通-北向通(wmcn)”
第十三条 (营业报备)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根据所在地副省级以上人夷易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
完善相关营业系统
满意“跨境理财通”资金闭环汇划和封闭治理要求
并在所在地副省级以上人夷易近银行分支机构指示下
对“跨境理财通”营业体系筹备环境进行测试评估
第三十二条 (账户开立)内地相助银行可按现行轨制规定为内地投资者新开立个各人夷易近币i类银行账户
或应用其指定的已有个各人夷易近币i类银行账户作为“南向通”汇款户
用于“南向通”资金汇划内地相助银行应指引内地投资者按照港澳金融治理部门相关要求
在港澳贩卖银行新开立一个“南向通”投资户
专门用于购买港澳贩卖银行贩卖的投资产品内地相助银行可代理港澳贩卖银行开户见证
为合资格的内地投资者供给“南向通”投资户见证开户办事
第五十条 (投资者保护机制)“跨境理财通”营业投资者保护事情
应按营业环节发生地原则
分手遵照内地和港澳有关司法轨制
由营业环节发生地金融治理部门认真内地金融治理部门与喷鼻港、澳门金融治理部门协商开展投资者保护监管相助
合营做好粤港澳大年夜湾区跨境理财通投资者保护事情
(七)未按规定对“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资金进行闭环汇划和封闭治理;
第十六条 (内地投资者前提)开展“南向通”营业的内地投资者需满意以下前提:
第四十二条 (额度应用谋略)“北向通”资金净流入额和“南向通”资金净流出额的谋略公式为:
第四十六条 (单个投资者额度)“跨境理财通”营业试点对单个投资者推行额度治理
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夷易近币
第九条 (资金滥觞)内地投资者和港澳投资者应应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
不得召募他人资金或应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七条 (相助模式)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与经港澳金融治理部门确定纳入试点范围的港澳贩卖银行和港澳相助银行经由过程协商开展相助
签署“跨境理财通”试点营业相助协议
明确各方责任使命
就贩卖职员治理、产品信息及贩卖要求培训、数据信息共享和按期核对、落实反洗钱和反可怕融资各项事情要求等杀青共识
为投资者供给“北向通”和“南向通”金融办事
第十二条 (银行展业前提)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应满意以下前提:
第六条 (三反要求)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相助银行该当按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夷易近银行有关规定
切实实行反洗钱、反可怕融资、反逃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