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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博 真出事了-商界观察 | 互联网3.0时代需强化反垄断

来源:网络 2021-04-17
商界观察 | 互联网3.0时代需强化反垄断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李秀恒

4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指控阿里巴巴集团违反《反垄断法》,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人民币4%的罚款,计182.28亿元,为中国历来同类案件中最高罚款,引起各界对反垄断的关注。

行业巨头形成垄断

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是怎样形成的呢?

在经过1.0单向数据流动时代及2.0双相互动时代,互联网正在逐渐进入Web 3.0的物联网时代。当互联网企业靠抢夺注意力而吸引用户群体后,进一步再通过提供免费的平台使用体验留住用户,在形成了规模效应之后,用户对平台产生高度依赖性,并随着用户群的壮大,平台的核心竞争力相应增强,在市场上就拥有越多"话事权",让用户及竞争对手都需要遵守该平台的规定,形成垄断。

以本次阿里巴巴"二选一"事件为例,集团逼迫进驻天猫的品牌不得在京东及拼多多等平台开设旗舰店或参与促销活动,造成竞争平台失利之余,进驻的商家减少了销售渠道,而消费者亦无法在多元平台上自由选择商品。而不少商家亦透过多渠道反映,在淘宝的商品搜索排名、参与双十一等活动时的条款方面,都曾遭受过不公待遇。

反垄断成全球共识

对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罚款其实还有很多案例,在欧盟、澳洲、美国等地,互联网巨头Google、微软、Facebook等都曾多次被处罚。

回顾以往各地的反垄断执法,可以看出欧盟由于区内没有本土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对反垄断法的执行最为积极。2017年至2019年3年期间,欧盟就针对Google开出了共82.5亿欧元的罚单;美国方面,出于对本土互联网巨头的保护,且一贯以来政府采取自由市场的不干预手段,过去其实提出的诉讼并不算多;反观中国,过去针对数字经济产业采取比较包容的政策,但在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需提防跨市场垄断

可见最近一年,世界各地针对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调查声势日益浩大。因为5G、AI、大数据技术的成熟,让互联网巨头可透过其庞大的用户群收集数据,用于开发进入不同市场。因此,我们可以看见这些公司体量越来越大,逐渐延伸到物流、VR、金融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形成跨市场垄断。在这种市场环境之下,经济无法得到健康发展,科创初创企业在市场上失去了生存空间,让整体科技产业无法向良性发展。

去年10月,马云曾因一句"中国金融没有系统性风险因为没有系统",引发了大众对国家市场制度规范化的关注。中国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一直以包容审慎为原则,因其创造力能为经济提供巨大的动力、为人们带来便捷的生活模式,但当互联网垄断乃至跨市场垄断形成,对行业及消费者形成了约束力,甚至阻碍了其他新兴产业或企业的发展,规范化的市场环境才可"拨乱反正"。本次罚金虽然只占阿里巴巴去年总营业额的4%,警示大于惩罚,但是亦是国家下定决心改善整体市场经济环境的体现。

来源: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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