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06522021-04-16 13:55:17.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民族团结,民族,工作,少数民族,脱贫——省级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系列访谈(二)268344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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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省级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系列访谈(二)
来源:中国民族报
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
——访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主任奇锦玉
本报记者 牛锐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被誉为“模范自治区”,为全国民族工作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为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过去一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奇锦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积极推进蒙古语文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工作合力。我们深入基层调研,会同区委统战部起草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重要讲话精神的初步意见报自治区党委;制定了自治区民委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由自治区民委负责牵头落实的工作,加强督促协调,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自治区党委的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组织全区民委系统人员参加乌兰牧骑下基层小分队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协调有关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激发各族干部群众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培育选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组织开展推荐第五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工作,国家民委命名我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等地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呼伦贝尔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四是指导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2018年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围绕“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这一主题开展活动。自治区民委加强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盟市、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一载体,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内蒙古首次组织全区少数民族参观团,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参观学习。这一活动深化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对内蒙古改革开放以来取得辉煌成就的认识,增强了自信心和自豪感,进一步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此外,自治区民委还协调做好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庆工作,选派13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
记者: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在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方面有哪些举措?
奇锦玉: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继续把边境旗市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旗市作为重点支持地区,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5亿元;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报送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精神,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内蒙古贯彻落实意见。
为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我们在少数民族聚居旗市开展调研,成立了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出台了《自治区民委行业扶贫总体规划(2018—2020年)》《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清单》等文件;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贫困旗县倾斜,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内蒙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469万元,其中75%下达57个贫困旗县,自治区本级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00万元,其中78%下达57个贫困旗县;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举办全区第三期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培训班;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向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赠送蒙古文科技图书;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召开了全区民委系统扶贫工作现场会,交流了各地扶贫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部门扶贫工作的职责任务。
同时,自治区民委认真开展少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积极争取国家民委组织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卫生下基层活动队深入内蒙古农村牧区,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在民族工作部门落实到位,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全区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记者:新的一年,内蒙古民族工作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奇锦玉:2019年,自治区民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奔小康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凝聚各族群众“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访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李四明
本报记者 丛蓉
记者:云南省提出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018年,云南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李四明:为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过去的一年,我们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委省合作机制,协调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调研组和《求是》杂志社实地调研楚雄、文山、红河等州市,形成《关于云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指示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我们牵头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示范区建设规划任务。协调省考评办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列入全省综合考评范围,配合省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7年度承诺任务落实情况,会同省委统战部考评16个州市2017年度“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27个省级部门共承诺具体工作任务127项,承诺投入资金698亿元。
继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聚焦贫困县、贫困村,推动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2018年省级共安排资金70630万元,超额完成年度资金安排任务;研究制订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提升示范区(单位)创建覆盖率和质量。普洱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等10地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大力营造示范区建设良好氛围。组织17家中央及省级媒体20余名记者,深入采访报道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云南网合作开设民族频道,及时发布示范区建设进展。
协调推进“一家亲·共筑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云南实践”专题展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多次修改完善展览大纲,已基本符合展览要求。
做好州县庆工作。指导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成功举办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
记者:为不断夯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基础,云南省作了哪些努力?
李四明: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启动实施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牵头编制《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行动计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调研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
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配合省扶贫办实施《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450万元,支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和精准脱贫。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规划》,有序推进9049个自然村2.5万公里道路硬化建设任务。
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共投入资金1.76亿元,其中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2亿元、迪庆藏族自治州5600万元。
深入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继续推动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启动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挂牌命名工作。
协调落实民贸民品相关政策。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督促指导各州市落实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有关规定,加强贴息资金管理,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发展。
记者:云南省在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方面有哪些探索和实践?
李四明:我们深入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投入440万元扶持培养24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投入1000万元扶持打造17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投入264万元支持云南民族博物馆开展功能维护、文物征集、科研等改造提升工程。扎实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组织工作,投入80万元扶持临沧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做好本科及大中专民族班、高中民族班招生协调服务工作;为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下拨生活补助经费1381.75万元,5527名学生受益。
记者:在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方面,云南省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四明: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调研起草《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修订《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释义,认真做好“96128”政务热线和政务咨询解答。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将“云南省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审批电子备案系统”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我省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审批的“网上审批、网上备案”一站式服务。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情况摸底调研,在4个社区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在5个城市社区开展失地少数民族可扶持发展试点。
记者:今年,云南民族工作将着重从哪些方面发力?
李四明:2019年,云南省将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提升示范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签署示范区建设2019年度任务承诺书。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进”活动,力争出台《云南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州(市)”推荐申报、考核验收工作,完成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做好“一家亲·共筑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云南实践”专题展览相关工作。
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进程。深入推进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升沿边地区城镇化水平,改善沿边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好守边固基攻坚战。
进一步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大力扶持民族文化旅游精品,加强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和云南省民族文化宫建设,办好第十二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支持开展民族节庆、旅游、展示、交流等各级各类的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公益性民族文化活动平台。
精准发力,加快甘肃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访甘肃省民委主任马虎成
本报记者 李寅
记者:2018年,甘肃省民族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马虎成:2018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了全省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创新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落实民族工作“十三五”规划,助力民族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切实维护民族关系和谐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加大民族工作宣传力度,全力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以建设“四高四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记者:甘肃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比较重,过去的一年,甘肃民族工作部门在助力民族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方面,有哪些举措?
马虎成: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采取因素分配、切块到县、县级统筹整合使用的办法,下达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932万元,民族乡发展资金3600万元。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系统,采取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各市州资金拨付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组织开展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赴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陇南市、张掖市、酒泉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等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全力做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人员围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督查,上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督查报告》。配合开展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了《甘肃省“十三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大对精准帮扶村的帮扶力度,为张家川县5个帮扶村安排项目资金842万元,组织帮扶贫困村党支部书记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学习考察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开阔了眼界,学习了经验,提振了信心。三是充分发挥委员单位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度的职能优势,衔接争取各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99件,项目资金达23.2亿元。
记者:2019年,甘肃民族工作有哪些计划?
马虎成:首先,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年工作的核心和主线,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找准学习贯彻工作与民族工作的契合点和落脚点,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举办民委系统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理论研讨班,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扩大学习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继续巩固提升、深化拓展“民族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其次,认真落实三个文件精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基层加强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好贯彻落实意见。
第三,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大督查活动。按照省委领导关于“对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需要搞一次深度分析研判”的批示要求,坚持聚焦问题、靶向突破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大督查活动,重点围绕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差别化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邀请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委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与调研。通过开展调研大督查活动,进一步了解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第四,研究探索机构改革后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重点是认真研究在领导体制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如何转变工作方式,迅速转换工作角色等方面的问题,争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比如在民委委员制建设当中,一方面,认真研究省民委委员制的领导运行、委员单位的调整充实、工作考核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机构改革后,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委员制建设当中的有关问题。
第五,扎实做好几项重点工作。包括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拟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工作,助力深度贫困民族地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举办“石榴杯”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团参赛工作等。
探索新机制,推动河北民族工作新发展
——访河北省民委主任王桂海
见习记者 郭家翔
记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过去一年,河北省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桂海:过去一年,河北省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任务,按照“三个深入推进、三个全面提高”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38项重点任务,开创了全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行动。我们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全省第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抓好内地民族班民族团结教育“三个一”活动(办好一场专题讲座、建好一个宣传橱窗、讲好一个民族团结故事),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们深化与青海、甘肃、北京、天津、西藏、新疆等省区市“两头对接”工作机制,与宁夏和内蒙古两地民委达成协作意向。举办了55期新疆来冀维吾尔族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学习班,培训学员达1100余人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化”格局更加完善,“市民化”目标有序推进,“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是成功举办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本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有14个代表团18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参加,是历届参赛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宣传效果最好的一届,为备战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选拔了人才。
四是大力推动京津冀民族工作协同发展。我们与北京、天津的民族工作部门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观摩等活动,三地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教育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了三地民族工作的协作发展。
此外,我们还圆满完成了2018年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赴河北的参观考察接待工作,会同省接待办及有关部门精心筹备、认真组织,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参观团领导和成员的高度肯定。
记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河北省在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桂海: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快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过去一年,我们认真抓好《关于加快河北省民族地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河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的落地落实,最大限度地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成效;召开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民族工作研讨班,就做好全年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作出安排部署;全力打造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在“连线、联片、成带、成景”上做足文章,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建设提档升级;认真落实民贸民品政策,争取省财政每年拨付民贸民品专项资金5000万元,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另一方面,我们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持续深化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对7个少数民族贫困县、674个贫困村、10.8万名贫困人口建立工作台账,汇聚多方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安排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461万元,重点用于贫困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做好省政府赴青龙满族自治县现场办公组织协调工作,48个省民委委员单位和省直部门支持项目235个、资金62.93亿元,帮扶资金较上一轮增幅109.7%。
记者: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2019年,河北省将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
王桂海: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河北省民委新成立、我省民族工作走上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们既要牢牢把握工作格局调整完善迎来的难得机遇,更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任务和挑战,紧密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机构改革后民族工作新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在实处。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有声有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妥高效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驰而不息地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民族工作依法治理水平,着力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以民族工作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贡献力量
——访江西省民宗局局长曹国庆
本报记者 张雪娥
记者:过去一年,江西省民宗局是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
曹国庆:2018年,江西省民宗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做好当前民族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十九大党代表宣讲、专家教授解读、干部群众讨论、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动相关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2018年,在全省民宗系统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及培训班超150多场次,累计参学人员1.2万人次。2018年7月,我们举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班,在全省引发强烈反响,也得到了国家民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继续抓好《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2018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对民族政策督查落实1次。督查之后,根据发现的问题倒排时间表,认真开展整改。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级层面形成更加有效的民族工作运行机制。由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牵头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记者: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江西省民宗局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曹国庆:江西省民宗局按照创建工作抓重点、出亮点、求创新的要求,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思考江西创建模式的理论依据。通过“三创”(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促“三交”(交往交流交融)、“三个注重”(注重从少数民族群众自创中树立典型,注重从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共创中积累经验,注重从城市社区和乡村同创中寻找模式)等形式,提升各地同创的凝聚力。
我们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推动全省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报送,上饶市信州区汪家园畲族社区等4个单位被评为第六批县级及以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同时,积极督促各创建工作示范单位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工作也有新亮点。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各项筹备工作也在紧张推进。
记者:2018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全省民族地区到2020年如期脱贫,江西省民宗局做了哪些工作?
曹国庆:江西省民宗局积极实施《江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中期评估。全力推进江西省第4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在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中,所有项目的设置、资金的投放,均突出脱贫攻坚,重点安排到58个处于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县市区。开展2018年“春季攻势”“夏季整改”,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抓好江西省37个民族村组精准脱贫示范建设,继续实行对37个民族村组每年各安排2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脱贫。同时,省直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民族乡村直接帮扶超5100多万元,协调帮扶4400多万元,涉及道路、水利、教育、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125个项目。
记者: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尤其是涉疆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江西省民宗局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曹国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就全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受到国家民委督查组的好评。
二是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建设。推动全省50多个社区设立“少数民族之家”,实行民族事务挂牌服务,形成“8小时内服务在岗、8小时外志愿者在线”的工作格局。积极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就近入学,确保在赣创业就业的少数民族同胞“小病得医治,大病得救治”。
三是做好在赣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挖掘评选树立的民族团结典型——在南昌市经商的阿布拉江“一封家书”事迹,被20多家中央级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取得很好的社会效应。在阿布拉江事迹的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江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18年下半年,“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汪洋等中央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记者:新的一年,江西省民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曹国庆:2019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深入实施《江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
四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思路、农村创业创建以及其他领域以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
五是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筹备举办江西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六是进一步做好来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在全省培养和树立一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好典型。
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局长司惠明
本报记者 安宁宁
记者:过去一年,围绕兴边富民行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司惠明:一是编制印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修订完善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关于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督查的工作安排,先后赴7个师36个边境团场,对2016年、2017年兵团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二是组织邀请专家对兵团2018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进行审核,完成了2018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后期运行管理模式核实工作。据统计,2018年拟建设项目27个,总投资21936.82万元,补助资金19559.8万元。
三是根据全国兴边富民行动暨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会议的安排,撰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边富民行动和对口援疆工作汇报》报送国家民委;协调安排兵团十二师104团畜牧连作为考察点,会议代表听取兵团兴边富民行动和民委系统对口支援的情况汇报,观看了成果展板,走访了牧民家庭,考察了温室大棚。
记者:以“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工作、共同维稳、共同致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的“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挥兵团特殊作用、推动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在深入推进“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方面,兵团民宗局今年将出台哪些措施?
司惠明:我们将大力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党委(党组)牵头抓总、书记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地方、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兵团各单位各部门要与相邻地方单位建立交往交流交融的合作关系,以推进兵地融合项目实效化为出发点,真正发挥兵地融合、民族团结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好地在兵地融合、民族团结上见成效,在兵地团结上见成效。
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把“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持续开展发声亮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长效机制。要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结亲干部教育机制,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群众的双语学习,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好“访惠聚”工作队、驻连(村)管寺工作队的作用,以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动少数民族职工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2000句。建立健全保障、督查、考核机制,把活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今年,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
记者:通过开展脱贫攻坚行动,这两年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贫困面貌有所改善,但部分团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成为兵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兵团民宗局将采取哪些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司惠明: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已经下发,各师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严肃项目工作纪律,抓好项目建设、管好项目资金,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抓紧编制兵团兴边富民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及时会同财务局下拨项目资金,并将组织1至2次的专项督查调研。
二是实施好扶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编制2019年扶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适时组织督查。
三是实施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编制2019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审核评审工作,会同财务局下拨项目资金,适时组织督查,确保项目落地见成效,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是用好用足国家民贸民特优惠政策,促进民贸民特企业发展。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重新认定民贸县境内的兵团民贸企业,坚持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和增收致富。
记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兵团民宗局今年有哪些安排?
司惠明:一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各种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团结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团场、连队、社区、军(警)营。2019年,我们要重点抓好图木舒克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兵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会,对全兵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安排、再推进。
二是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问题导向,在巩固活动成果、健全活动机制、深化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活动成效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把思想引导作为活动重点,把工作重点放到增进各民族团结、凝聚人心上,进一步加深与基层各族群众的思想交流与情感交融。
三是要多为各族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日常交往中结合实际情况,为结亲户送知识、送技术、送思想、送物资,帮助结亲户解决他们最希望、最迫切、眼下能够办好的实际问题。对于干部职工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所在单位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四是要评选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广引领,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使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各族职工群众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度,把创建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打造具有兵团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品牌,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