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1日)发表网志,提到了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一系列优势,如解决知识产权、投资及商业争议等,并指出香港作为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会继续善用此独特优势,积极推广使用香港法律作为规管合同争议的法律。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料图片)
她说,大湾区发展的商机,带出了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有效地处理相关争议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一般来说属地域性,有些国家基于公共政策考虑,知识产权争议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因为知识产权的争议当中涉及的机密科技与知识技能,争议方通常倾向选择透过仲裁而非诉讼处理。香港《仲裁条例》订明知识产权争议能藉仲裁解决,是一项优势。
她同时提到,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庞大商机,是否可以申请保全以及执行保全措施,对仲裁地的选择起着重要作用。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独特优势,已经与内地签署仲裁程序保全安排,在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时,容许由六间指定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香港是内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辖区容许进行有关保全安排。
她最后指出,世界经济重心毫无疑问地正移向亚洲,交易增加无可避免会带来更多争端,基于成本和效率以及对该地区文化的了解,最理想的做法是在进行交易的地区内解决争端。令人感到振奋的是亚洲其他地方亦陆续发展仲裁服务,透过公平、公开和廉洁的竞争以及合作,可以让仲裁业界为客户带来利益。我相信香港继续发展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会创造更大的协同效应,有利衍生更多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