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庇乱港分子,拨款助港人“融入当地”,看看英国打的好算盘
潜逃英国的乱港分子罗冠聪当地时间4月7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透露自己已经“被视为难民”,且获得英国“按照移民法下”提供的“政治庇护”。他在推文中写道:“经过4个月的数轮面试,英国内政部通知我,我的政治庇护申请获准通过。”他还说,由于香港警方已依据香港国安法通缉他,因此他不可能在“毫无风险的情况下”返回香港。
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罗冠聪于去年7月初抵达英国,同月底,香港警方正式通缉包括罗冠聪在内的6名逃往海外的乱港分子,这6人分别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均属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罪行,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
与此同时,潜逃海外的罗冠聪一直毫无悔意,乱港之心不死,继续勾结境外势力,妄图建立所谓“国际战线”。就在上个月,他还以视频形式参加了美国参议院的听证会,污蔑香港国安法令香港“揽炒派”阵营沉默,又抹黑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会让香港立法会成为所谓“橡皮图章”,更为47名涉颠覆政权的“揽炒”政棍出头,乞求美国加大对有关官员和企业的制裁力度。
此外,他还联合许智峰、周永康等8位潜逃海外的港人,召开网络记者会宣布发起所谓“2021香港约章”。罗冠聪在发言中叫嚣,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人难以再组织反对行动,“离散海外的香港人更有责任发声,继续争取国际关注,延续香港的抗争运动”。
一边串联分裂人士,一边向境外势力摇尾乞怜,罗冠聪在去年12月向英国政府申请“政治庇护”,给自己的胡作非为找靠山。相关资料显示,如果在英国申请庇护后被授予难民身份,有关人士将在英国拥有居留和工作学习的权利,还有权申请注入收入津贴、房屋津贴、失业救济金以及儿童福利金等津贴。被认定为难民的寻求庇护者,获准在英国逗留五年;五年结束后,可以继续申请永久居留在英国的资格。
尽管有外媒在报道罗冠聪获英国政治庇护时夸张地指出,这有可能为“超过500万的香港人敞开来到英国的大门”,但显然,连罗冠聪都知道这不可能。因此他也在推文中写道,自己的情况未必适用于所有从香港来寻求“政治庇护”的人,还道破真相,称“由于担心自己的申请被拒绝,大部分人生活在痛苦和焦虑之中”。罗冠聪甚至喊话英国内政部,称希望他们可以更了解香港的复杂情况,在处理与香港有关的案例时“考虑更全面的证据”。
针对罗冠聪获英国政治庇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今天(8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罗冠聪是被香港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犯。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英方如公然为“港独”分子站台,为通缉犯提供所谓庇护,这是粗暴干涉香港司法,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违背英方一向标榜的法治原则。英方应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除了给乱港分子罗冠聪政治庇护外,英国政府当地时间7日还宣布,要拨款4310万英镑(约3.88亿人民币)协助通过BNO护照移民英国的港人“融入当地社会”。而在这笔拨款中占大头的,是所谓“用于资助持有BNO的港人接受英语课程或作扶贫用途”的超3000万英镑(约2.7亿人民币)的拨款,包括每人最多申领800英镑(约7000多元人民币)以学习英语,以及每个被认定为“贫困”的家庭最多申领2720英镑(约2万4千多元人民币)。
不过,这个看似英国“大发善心”的计划,实际上却是用一套华丽的政治谎言,试图来挽救疲软的英国经济,填补相关领域的人才缺口。直新闻带大家简单算一笔账——
由于持有BNO的港人无法得到英国社会福利保障(这是英国政府始终强调的,直到7日公布的“融入当地社会”计划也没有改口),香港《大公报》此前算过一笔账,包括租房、交通费、子女学费、医疗服务等,要在英国住六年等入籍,便要耗约480万元港币,相当于44.8万英镑。报道还提到,香港移民到英国当地只能沦为“二等公民”,加上英国大城市样样贵,民众生活艰难。BNO持有人及其子女抵英后,也不能立刻享受公共医疗等福利。
而根据这项“融入当地社会”计划,只有“近期陷入贫困或有陷入贫困风险”的BNO持有者才可以申请所谓的“贫困补助”,这里面还有一个隐藏的条件,那就是获得BNO签证——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由2个大人和2个孩童组成的四口之家而言,需要先支付约2.5万英镑的“定居申请手续费用”“移民医疗附加费用”“公民资格申请手续费用”等款项,才能获得签证。
换言之,2720英镑,连签证费都抵不过,更别说之后在英国的各种开销。
再结合英国内政部此前估算的,港人BNO移民将在未来五年为英国政府带来至少20亿英镑的财政盈余,再回过头来看看4310万英镑的财政支出,这笔买卖对于英国政府来说,果然不亏。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8日)在立法会答问会上表示,如获得行政会议通过,下周三(14日)会向立法会特别加开的大会提交修订选举制度的草案,让大会首读。她表示,综合草案修订五项主体法例和多条附属法例,将涵盖选委会界别分组的团体选民、地区直选分区划分、候选人提名办法、投票办法等,亦会依法规管操纵和破坏选举的行为。由于审议时间紧迫,当局会尽量配合立法会工作,具体做法会征询法案委员会的意见。等修例通过后,筹备未来一年3场选举的工作便会紧接着展开。
外界注意到,这次答问会原订在5月举行,林郑月娥表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应她的要求,将答问会提前至今日举行,让她可以与议员讨论修订选举制度,她对此表示感谢。
林郑月娥还介绍,截至昨晚,政府已就新选举制度进行了5场政府内部解说会,与社会各界进行68场座谈会,接受8家传媒访问,派发超过10万本小册子,认为这将有助于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
有议员关注完善选举制度后,将来政府如何吸纳社会不同意见。林郑回应称,香港是多元社会,不应成为一言堂,往后政府及议员要认真处理如何广纳民意。她表示,不会期望立法会是“橡皮图章”,支持政府每项政策,只要议员是爱国爱港,是可以反对或者推翻政府工作的,但底线要是爱国者。
香港司法机构今日(8日)回应立法会议员就财政预算案提出质询时表示,截至2月底,各级法院已处理或正处理1752宗与修例风波相关的案件,当中六成半已经结案。
被问到法庭仍未完成处理案件的原因,司法机构表示,这些案件一般较为繁复,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传媒人士和旁听公众,也牵涉大量录影记录形式的证据,无可避免带来挑战。司法机构已增加人手,改建区域法院法庭,提升法院大楼广播设施,并按需延长开庭时间。
而据港媒报道,一名17岁男学生,早前承认去年5月24日参与暴动,涉“私了”一名清理示威路障的女路人。区域法院法官表示,被告与其他人蛮横攻击事主,行为明显对公众人士有威胁,案情严重,判刑须具阻吓性,但考虑到被告在案件中非主导角色,判被告入教导所,并须在2个月内向事主赔偿3000元。
延伸阅读:
英国政府:BNO签证已经十分慷慨,希望港人不要不识抬举
伦敦时间4月8日,英国政府宣布拨款4310万英镑,声称协助通过BNO(英国国民海外)签证移民英国的港人“融入当地社会”,一时间引起不少港人瞩目。
该项目由英国房屋、社区及地方政府事务部(Ministry of Housing, Communities & Local Government)牵头。大类而言,其中510万英镑用于建立12个“港人欢迎中心”,类似于各大学里面的“迎新中心”,帮助初來乍到的港人了解当地社区和自身权益。
98.6万英镑用于“更广泛的国家项目”,具体除了语焉不详的“支持港人就业、精神健康和福祉”外,英国政府在相关介绍中主要阐述了如何通过国民教育令港人对英国社会产生认同感,以及追加了30万英镑用于解决“仇恨犯罪”问题。
而此次项目的核心,则是一笔超过3000万英镑的款项,用于资助持有BNO签证的港人接受英语课程或作扶贫用途。每名BNO签证持有人可最多申领800英镑进行英语学习,而每个被认定为“贫困”的BNO签证家庭最多可申领2720英镑。
有港媒就强调,英国政府出台的这一政策表明“BNO签证不是经济移民计划”,“贫穷的港人也可以在英国维持生计”。
想必这些港媒的心声就是“BNO签证再也不是‘贫贱不能移’了”。问题是,果真如此吗?
翻查一下英国政府的网站,相关Q&A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问:英国的BNO签证移民计划从经济移民项目改为做慈善了吗?
答:港人申请BNO签证仍要提供至少6个月的财产证明,并支付“定居申请手续费用”“移民医疗附加费用”以及“公民资格申请手续费用”等款项;对于一个由2个大人和2个孩童组成的四口之家而言,英方明确所需费用在27万港币以上。
此外,BNO签证持有者不得享有英国社会福利保障,英国政府在这一点上并未做出改变。此次4310万英镑的项目只是允许“近期陷入贫困或者有陷入贫困的风险”的BNO签证持有者申请所谓的“贫困补助”,且必须以BNO签证获批为前提。
换言之,就算英国政府不打折扣地兑现了贫困补助,这笔钱也是面向资金流短时间内出现问题的中上层港人,而非真正“贫穷的港人”。说到底,对于英国而言还是“贫贱不能移(民)”。
再问:英国政府有意通过这一项目资助赴英港人在当地的工作吗?
答:想多了。介绍中虽然没有拒绝,但项目明确表示,移民必须要有能力自力更生,且不为社会福利体系增加负担,“这是英国社会广泛的共识”。英国政府继而十分“自豪”地写道,为港人提供BNO签证已经是“十分慷慨”,港人应该自己自足并反过来为英国社会做贡献。
而在是否会为赴英港人提供住房补贴的问题上,英国政府再次重复了以上这一段话(这段话在介绍全文中一共出现了三次)。可能嫌说得还不够明白,回答中又强调了一遍“申请BNO签证必须要提供至少六个月的财产证明,且不得享有英国社会保障”。
话里话外,英国政府对于BNO持有者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溢于言表,翻译过来大略就是“希望你们不要不识抬举”。讽刺的是,英国房屋、社区及地方政府大臣郑伟祺(Robert Jenrick)当天表示,热烈欢迎来英国的香港人,并重申英国政府“会尽一切努力”,“确保港人在英国能得到幸福和成功”。
事实上,英国人如果真的那么在意香港人的“幸福和成功”的话,从一开始就不会有BNO签证这种东西。
1979年,英方在确定“中方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已是势不可挡”之后,随即修改国籍法,出台BNO护照以阻绝港人拥有居英权。
英方此举,一方面是确保香港此后的社会秩序与稳定,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殖民帝国留存最后的“荣光与脸面”,另一方面也是无意继续承担对港人的责任与义务,正如当时撒切尔政府官员明确对媒体表示,“我们不欠香港人的”。
时过境迁,此前英国人觉得香港人是“累赘”,但如今“脱欧”之后的英国急需人才和资金,才转而欢迎港人移民英国。
有港媒指出,持有BNO签证的港人由于无法得到英国社会福利保障, 5年的移民期下来,包括日常生活、住房、教育和医疗在内,“总的实际开销或在港币480万以上”。
这是什么概念呢?如果按照英国内政部此前预估的“32.24万港人将通过BNO签证赴英”,未来5年港人将为英国社会注入高达386亿英镑的资金,相当于2019年英国GDP总值1.7%,而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19年英国GDP的增长量不过才1.46%。
事实上,英国内政部在相关报告中就明确指出,港人的BNO签证移民项目“将在未来5年为英国政府带来至少20亿英镑的财政盈余(fiscal net income)”。而和20亿的巨额收益相比,4310万的拨款不过是一笔不到2%的小成本,简直再划算不过了,更何况还能博一波好名声。
此前英国首相约翰逊曾宣称,“英方向持BNO港人提供在英生活、工作和安居的新途径,是基于英方重视与港人之间的深厚历史联系和友谊”。
而约翰逊这席“颇具国际主义精神”的话语和英国此前在“脱欧”期间大肆宣传东欧、东南欧低技术移民挤占本国就业市场、消耗社会保障资源的排外主义论调相比较,显得格外讽刺。
只能说无论是40年前,还是40年后,又无论围绕BNO的政策出现了怎样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有一点始终不会改变,那就是英国优先考虑的永远是自身的利益,而不会是港人的利益。也难怪有香港自媒体揶揄英国“我出豉油钱,你送靓油鸡”。
来源:深圳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