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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必赢官方:大律师公会倘勾外力可被取缔

来源:网络 2021-02-11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报》报道,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刚上任就狂言要修改国安法,他被揭曾担任英国牛津市议员,还是英国自由民主党资深党员,外界质疑他的言行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夏博义一天不辞职,就是大律师公会的包袱。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大律师公会是以《社团条例》注册,若果被认定与外国政治团体有联系,保安局可以命令有关社团停止运作。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都认为,夏博义再不辞职的话,只会令公会陷入被取缔的危机。

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发帖称,一位资深律师朋友向他提供法律意见,“香港大律师公会不是以担保有限公司方式成立,而是根据港英时代遗留下来的《社团条例》成立的。”《社团条例》对于禁止香港的社团与外国政治联系非常严苛。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若社团事务主任认为因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需要,又或任何在香港注册或豁免注册的社团若被认定为政治性团体与外国政治团体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社团事务主任均可以要求保安局局长发出命令禁止该社团运作。

夏博义煽动西藏“自决”

梁振英亦在facebook上载了两篇夏博义撰写的文章。其中一篇是2008年5月在《金融时报》刊登,内容是声称西藏有合法权利争取自决,另一篇是2008年7月在《南华早报》刊登,内容批评新加坡政府。梁振英表示,夏博义的“西藏自决论”文章,水洗也不清。他质疑有这样的人作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大律师公会如何维护特区法治。夏博义一天不辞职,“对大律师公会致力寻求与各机构、机关及组织,进行具建设性的对话与交流完全没有好处。”梁振英又透露,他前日把要求夏博义辞职的公开信用电邮发给夏,夏博义同日用电邮回覆说,已把信件转交给大律师公会理事会,理事会会在本周内回覆梁振英。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夏博义曾是牛津市议员,有英国政党背景,再加上他创立的“香港人权监察”收受美国民主基金会(NED)1500万元,而NED正正是“占中”、黑暴的幕后黑手。夏博义辩称毋须申报、政党身份与主席身份无冲突,根本是诡辩。根据夏博义的政治背景,再加上他上任后就要求修改国安法,已符合取缔大律师公会的合理理由。假如大律师公会被取缔的话,香港就只有律师会,到时政府可以修改法律再处理余下的问题。“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法治是天经地义。”

公会组织封闭乏监管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李浩然认为,这次夏博义隐瞒政治背景的事件,是失当行为,属于一个严重的问题,公会应该尽快作内部处理,包括由成员提起不信任动议等,以维护公会的诚信;进一步来看,大律师公会似乎是一个很封闭的组织,内部调节机制很不透明。法律上对它的要求与监管也很少。拿律师会来作比较,法律的监管与要求就多得多了,给公众的观感好像是大律师很自律不用监管,而律师就须要多监管。

李浩然指出,看不到大律师公会有内部机制去纠正内部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没有什么法例对其监管,这是典型的空白,或者放任。一直以来,社会都是依赖大律师的正直和普遍的高自律性来确保大律师公会的诚信。然而,不能排除像今次事件偶然地出现了害群之马。“那又该如何应对呢?只能够依靠公众舆论的监察吗?这是个值得大众深思的问题。”

市民高院外抗议 促夏博义辞职

团体“保卫香港运动”、“不平则鸣”等成员昨日赴高等法院,就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涉隐瞒政治背景,诋毁香港国安法,表示强烈抗议及谴责,要求夏博义尽快辞职。

“保卫香港运动”直斥夏博义作贼心虚,涉刻意隐瞒他英国自由民主党成员背景。他们又质疑,夏博义或以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引外国势力插手香港司法事务,将损害香港法治与安定。

“不平则鸣”则表示,香港属于中国,夏博义作为本港法律界一员,必须承认香港法律体制源头是中国宪法,惟夏博义抗拒这一根本原则,妄图扭曲香港宪制秩序,令大律师公会陷入71年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

“不平则鸣”强烈呼吁夏博义应尽快辞职。

隐瞒英议员身份 于理不容

资深传媒人卢永雄在网媒撰文指出,夏博义是一个英国二流政客,今年一月竞逐大律师公会主席前,才急急辞去英国市议员身份,选举时却完全没有披露。夏博义回港显然有政治性的考量,应马上辞职。

卢永雄表示,夏博义过去曾与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到欧洲,游说欧盟及英国反对23条立法,加上2013年曾发表《西藏是否具有民族自决权》一文,所以如今反对香港国安法,也很“正常”了。

他续说,今次事件涉及隐瞒,“一个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怎可以隐瞒他的政治背景,特别是外国的政治背景呢?”第二是,公会主席位置敏感,大律师公会不单是专业组织,还涉及大状的专业资格确认,同时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能够决定香港的法官的任命。“一个隐瞒身份的英国政客,参与推荐香港的法官、决定香港大律师的执业资格,可谓荒谬之极。”卢永雄强调,夏博义应马上辞职,否则大律师公会与英国的联系就会水洗不清。

行政会议成员、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指出,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008年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的时候,因担任广东省政协委员,遭到当时前公民党党魁余若薇等人反对。余若薇当时声称,袁国强出任政协“会令公众对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的角色产生混淆”。如今在香港,有外国前市议员来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余若薇等人则避谈事件。

林健锋说,反对派向来声称任何事都要“公平、公正、公开”,而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更应该是中立的。“点解抨击袁国强的人不出来批评夏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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