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近日,肇庆怀集一男子因酒驾、无证驾驶、遮挡号牌、驾驶报废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5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4400元。
1月31日,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工业大道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2时15分许,一年轻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摩托车往查车卡点驶来。当其发现前方交警正在设卡查车后,当即掉头驶向人行道逆行欲逃跑,但很快被一旁守候的民警拦截。执勤民警检查发现,该摩托车号牌被一口罩遮挡。
随后,执勤交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年轻男子伍某杰(19岁,汶朗镇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驾驶员伍某杰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执勤警员立即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当对该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伍某杰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驾驶的粤H14PXX号牌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是一辆报废车。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驾驶员伍某杰与朋友吃晚饭时喝了些酒,粤H14PXX号牌摩托车是其一个朋友的,且事先知道该车是一辆报废车,因刚从外地回来过年,遂向其朋友借车使用,之后遇上交警查车便想逃避检查。
伍某杰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遮挡号牌、驾驶已报废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4400元,并依法收缴其驾驶车辆,强制报废。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何紫璇、梁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