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4日11时30分讯(记者 姜念月 实习生 李春平)今(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加快构建家庭履责等内容,提出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到2022年,设置互助养老点8000个。
力争到2022年建成设置互助养老点8000个
《方案》提出,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在乡镇,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全市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0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600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设置互助养老点8000个,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
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
到2022年,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不低于90%,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65%。
2022年力争600所乡镇敬老院达到要求
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严格执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配置适合失能照护的设施设备,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力争600所乡镇敬老院达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础指标》要求。
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依托乡镇敬老院或利用乡镇卫生院、闲置学校、社会办养老机构等资源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单独设立互助养老点,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设置配餐室、休息室、活动室、康复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要按照不低于1︰3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推行社会化运营,提高失能护理服务品质。乡镇敬老院要按照不低于1︰10标准配备管理服务人员。
探索农村互助养老 力争培训养老护理员5000名
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如“集中照护”服务、“集中助餐”服务模式等。不具备集中居住和供餐条件的村,可定期组织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喜闻乐见的老年活动,打造“老年幸福乐园”。
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
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村级互助养老点可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聘养老助理,或依托村“两委”成员、村医、基层治理网格员等,至少配备1名兼职养老助理。
积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在农村地区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力争到2022年培训院长主管1000名、养老护理员5000名,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敬老院、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护理员均持证上岗。
《方案》还提到,市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每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的村级互助养老点按照平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由区县统筹使用。加大政策扶持。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基本生活金15%的比例,核定乡镇敬老院、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管理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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