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12月29日发表题为“违法就要受审 美英歪论连篇”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十二名涉犯严重罪行的港人,于潜逃到台湾途中,非法进入内地水域被捕,其中十人昨天在盐田人民法院正式审讯,他们全部认罪,等候法庭择期宣判。这宗案件中,各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十分清楚,内地执法当局将他们拘捕,交法庭审判,整个过程完全依法行事,这事如发生在任何国家,都会同样处理。然而,美英官员和政客却对此案歪论连篇,颠倒黑白,把受审者的罪行美化、英雄化,背后的政治意图昭然可见。法庭稍后宣判时,料将公开更多真相,而各人日后返港受审,亦会披露在港犯案的内情,这都可以有力戳破美英编造的政治谎言。
涉嫌罪行明确 政客颠倒黑白
今次港人潜逃事件,传媒一直有大量报道,只要持客观态度,当可看到几个基本事实。其一,这十二人都涉嫌在港触犯严重罪行,当中包括收藏枪械、制造爆炸品和汽油弹、意图纵火、暴动和洗黑钱等,警方都已掌握具体证据,各人正保释候审。从案情可见,他们都不是和平守法的示威者,而是涉嫌以暴力进行抗争的极端分子。
其二,他们为了逃避罪责,铤而走险,弃保潜逃图偷渡到台湾,这行为同样违反法律,可说罪加一等,日后他们如返回香港,除了原来控罪外,上述罪行将会另行审理。
其三,他们在逃往台湾途中,于内地水域遭当地执法人员拘获,根据法律,这属于非法偷渡,而策划者更涉嫌触犯组织偷渡罪,罪行更严重。对违法入境者采取拘捕行动,是正常不过的做法,各国皆然,美英也不会例外。
从以上铁一般的事实可见,这批人士不论在香港还是在内地被捕受审,都是因为犯了法,与其政治诉求无关,既然他们是嫌疑犯,就须经过司法程序,如最后被判罪成,便要接受法律制裁,失去自由是他们违法要付的代价。事情的本质清楚不过,可是美国和英国的官员及政客,却对此视而不见,把事实的黑白扭转。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就曾振振有词说,十二名港人“并无犯罪”,只是“相信自己值得享有自由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而美国驻华大使馆昨天更称,这批人的所谓“罪行”是寻求自由。早前英国内政大臣彭黛玲接见被捕人士李宇轩的妹妹时,也有类似表述,对其违法行为却只字不提。
操弄潜逃案件 罔顾犯法事实
美英政府操弄十二名潜逃港人的案件,只是把他们当作手中的牌,藉此攻击北京和特区政府,这与其一直以来,在明在暗的种种举动,有一条脉络相连,为了达至其政治意图,由始至终罔顾极端分子违法的事实,而为他们盖上“自由民主”的伪装。
内地法院依法审讯偷渡者,以至香港法院日后对十二疑犯的审理,都是中国主权下的司法内政,外国不可以强加干预,特别是他们涉嫌犯法已极清晰,美英的抨击就更显得横蛮粗暴,但在大量事实面前,这些歪论终于会被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