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2日21时11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 实习生 梁浩楠)近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部(重庆)科学城外资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针对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优化外资招商方式、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起草政策,同时结合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外资外贸企业发展现状和需弥补的短板,明确了需重点发展的方向。《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扩大对外开放 提高利用外资效益
《意见》从支持开放领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优化外资招商方式、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高外籍人士工作便利度五个方面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效益。
在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意见》指出对新引进的符合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等主导产业方向的外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含)以上,且按约定时间投产,按照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在优化外资招商方式方面,《意见》鼓励举办以“投资高新”为主题的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可按照活动引资实际效果,予以资金支持;鼓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符合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
《意见》提出,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外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按照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外资,每1000万美元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开拓国际市场 推动外贸稳定发展
《意见》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发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在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其中,对跨境电商企业(含平台企业)年度销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50万元的奖励;对跨境电商仓储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元的奖励;对于海外仓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建设费5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另外,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服务外包基地、示范园区,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纳入国家级、重庆市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加强保障 做好服务
《意见》指出要构建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用好国家和市级出台的各类政策,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加强成渝双城联动和成渝两地高新区联动,遵照实施《深化成渝高新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助推中国西部科学城建设框架协议》,降低外资外贸企业经营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实现“证照异地互办互发互认”等。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外贸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外商决策进展,加大沟通力度,积极促成投资合作,推动项目尽早签约落地。另外,推动在建外资重大项目建设,在用地、用工、水电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困难,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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