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副主任叶重耕、黄强、刘育生、孙明忠、陈紫萱、陈琛、刘绍清、林德志、郑岳林、王成全,秘书长陈鸿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副市长黄晓舟、张志红,市监委主任齐凤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谢开红、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本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用法治力量助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为构建大城管治理格局、提升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本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7月1日起实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提供制度支撑。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各专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处理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综合交通建设的议案”“关于增设专门非机动车道让市民安全出行的议案”被列入常委会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市人大各专委会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厦门日报记者 詹文)
原标题: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闭会 通过两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