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学校须重视开学准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各类预案,安排师生有序返校。
托幼机构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