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彬
(作者沈彬,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贵州省毕节市的任女士,因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做法,就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骂了社区支书刘某一句“草包支书”。结果刘某报警后,她被毕节市警察从贵阳市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3日。
“骂书记草包被跨市抓人”的事在媒体曝光之后,引发了汹汹舆情。26日深夜,毕节市公安局决定依法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而且,当地警方还披露,刘某的前夫是毕节市七星区的民警。目前,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当地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有央媒评论此事:“官威”耍不得。其实,事情的是非对错很明白,任女士是业主,表达的是对社区支书刘某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不满意,这是群众对于基层干部的批评和监督。“草包”这样的说法未必文明,但是这种口语化的表达,也直接反映出社区在面对业主利益相关问题时处理方式的专断欠妥。
虽然“批评”有一些刺耳,但是和无端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乃至诽谤、造谣有着明显的区别。社区干部本身还是“群体自治组织”的一员,怎么就“老虎屁股摸不得了”呢?怎么对于这么一句“草包”都上纲上线了呢?这是正常的公民维权,还是在耍官威?
领导干部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听凭他人侮辱。但是,领导干部的名誉权也不能“任性”,不能异化为权力出笼的借口。哪怕是刘书记觉得被骂得不开心,也应该自行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直接滥用警力,上演“跨市抓人”的闹剧。这已经远远超出维权的范围。
试问,在毕节当地,是不是只要网上骂一句“草包”什么的,就都要由警方立案,并动用大量警力去跨市拘传?如果不是,这是不是领导干部的特殊化?这样的“高射炮打蚊子”是不是在滥用宝贵的公安资源,是不是在折腾基层民警?让毕节的办案警官跨越百里去贵阳拘传,仅仅是因为赛博空间里面“草包”两个字,这样的执法到底有没有公信力?这是树立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形象,还是给人留下了“拉偏架”的印象?
从法律层面上说,名誉侵权到底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应该做到界限清晰,不能“一脚油门踩到底”,任意深文周纳、上纲上线。动用警力应该保持谦抑精神,不能任意介入民事纠纷。
特别是考虑到“刘书记”的前夫就是办案机构的民警等因素,跨市抓人背后到底有没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有没有徇私枉法的情节,也希望当地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以安抚人心。
还值得一说的是,毕节警方通报显示,去年12月14日任某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是直到1月27日此事被舆论曝光,当地警方才撤销了行政处罚。这已经超出了《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30天的复议期限,那么就要问一下:如果案件不被媒体关注,会不了了之吗?
基层干部不容易,被骂“草包书记”也确实让人心里堵得慌,但是权力不应被滥用。如果批评一句社区干部就有牢狱之灾,那么百姓就会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批评领导干部。法者,平之如水,法律不能成为个别干部泄私愤、耍官威的道具,而应成为平等保护所有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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