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熊习岸、李斌)2月7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称,我省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期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
省生态环境厅称,“十三五”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最快的五年,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我省累计完成沿江40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取缔长江干线和汉江干线各类码头1787个,取缔长江泊位1383个;大力实施留白增绿,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山清水秀的美丽画卷正在荆楚大地徐徐展开。
据悉,2019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我省成绩为优秀,全国排名第八,中部第一。“十三五”末,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40.3%,优良天数比例87.5%、较“十二五”末增加17.4个百分点。同时,
水环境方面,全省消除省控劣Ⅴ类断面(水域),省控河流水质优良比例93.9%,较2016年提升7.3个百分点;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62.5%,较2016年提升3.1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
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为美丽湖北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基础。
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蓝天白云、鱼翔浅底、水清岸绿、宜居宜人的美丽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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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湖北”迎来新目标:“减污降碳”
今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将降2.5%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熊习岸、李斌)美丽湖北建设迎来新目标:协同推进减污降碳。2月7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全省今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将降低约2.5%。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介绍,今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其中,水环境方面,全省国考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和劣Ⅴ类断面控制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大气环境方面,全省国考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方面,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提升,地下水质量V类比例不增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置率达100%。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全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求。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满足“十四五”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5%左右。
据介绍,围绕国家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愿景目标,湖北将以降碳减排为总抓手,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碳排放达峰时间表、路线图;促进从生产到消费各领域、全过程降碳减排,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引导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减产降碳,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
同时,湖北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此外,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