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鸟王”(中)被森林公安民警控制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陆缘 通讯员 李鹏程)“我在这里捕鸟,有人不让我捕,请警察同志过来一下。”一男子非法捕鸟受阻求助警察。警察赶到后,马上将报警男子控制,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检方批捕。
1月30日中午,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大桥所民警何峰带人迅速赶到事发地,武汉学院南门附近黄家湖畔一空地上。只见沼泽空地上空架设长约30多米、高约2米的黑色大网,一只白色蛇皮袋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扑腾,打开一看,里面有5只斑鸠,一只疑似白颊噪鹛。
民警抵达现场时,报警人刘某仍在和劝阻他捕鸟的黄先生争吵不休。民警何峰和同事了解情况后,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今年51岁的报警人刘某长期非法捕鸟,自称“汉阳鸟王”。他听说武汉学院附近的黄家湖湖面有很多野生鸟类,想着过来捕些野鸟,拿去卖给小餐馆赚点钱。当天上午一早,他便带着两张大网,一把剪刀来到黄家湖畔,张网以待。
中午时分,布下的网中已有几只可怜的野鸟落入网中,刘某准备收网,正高兴解被缚住的4只鸟。此时,恰好被路过的黄先生发现,见鸟叫得可怜,懂得一些野生动物保护常识的黄先生立即上前与刘某理论,希望他将鸟儿放生。
刘某哪能听进去,近一个月以来,他都在此非法捕鸟,但从来没有人阻扰过。黄先生不让他带走,两人争执不下,一气之下,刘某便报警,希望警察过来评理。
民警何峰了解完整经过后,果断将刘某及捕的野味移交给江夏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
森林公安民警张玎介绍,刘某在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在没有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架设2幅丝网,非法捕鸟,用于食用和出售获利。目前,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我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事。”黄先生说,希望更多的市民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及时劝阻非法捕猎行为。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非法捕鸟、售鸟属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人私自捕杀野生动物,可向当地林业部门举报或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