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反正不是我放的。”男子用反光锥挡住车牌停车,遇交警询问矢口否认,谁知当场被路人指证。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该男子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月27日17时许,思明交警大队碧山中队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大学路蜂巢山路段某酒店门口,违章停放着一部车牌为闽D49***的车辆。驾驶人下车后从路旁拿了两个反光锥摆放在车牌前,存在遮挡号牌的嫌疑。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到现场查看。
看到民警到场后,在旁边店里聊天的谢某立即冲出来。面对民警的询问,谢某当下装糊涂说,不知道是谁放的。“反正不是我放的!”谢某反复强调。然而,旁边围观群众中正好有人看到谢某摆放反光锥全过程,直接指认谢某的行为。在观看交通监控视频回放后,谢某终于承认了摆放反光锥遮挡号牌的事实。
最终,谢某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行为看似小事,实则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请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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