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准
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6个,
其中市委机构16个、市政府机构30个
近日,《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日前,中共江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召开,对江门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市委书记林应武代表市委常委会就机构改革工作作讲话,并就《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向全会作说明。改革后,江门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6个,其中,市委机构16个、市政府机构30个。
▲日前,中共江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在市委市政府小会堂召开。江门日报记者 周华东 摄
据了解,江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坚决落实到位,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对应,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江门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江门市将在2019年1月底前
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
2019年3月底前
基本完成县级机构改革。
46个市级党政机构名单
(注:手机打横看更方便)
江门市机构改革这样改
第一部分
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
(2)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3)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4)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5)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6)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7)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外事局合署办公。
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
(4)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务局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3)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4)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5)组建市卫生健康局。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法制局。
(9)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10)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12)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13)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4)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4、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二、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一、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2)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
(3)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重新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5)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6)将市水务局更名为市水利局。
(7)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金融工作局,由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8)将市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人才工作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2)组建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3)组建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对外加挂市台港澳事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局。
(4)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构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5)组建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牌子。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
(6)组建市人才工作局,副处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7)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市林业和园林局。
(8)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市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2、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
二、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3、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改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执法监督机构。
2、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制。市生态环境局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并在各市(区)设置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3、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4、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路政、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
5、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渔政执法队伍调整由省实行垂直管理。
6、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
7、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建立完善体现综合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继续推进强市放权、强区放权工作,压减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数量,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
▶重点强化各市(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相应加强社会管理、民生保障部门。
▶整合各市(区)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优化机构设置。
▶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镇街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五、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健全机构编制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来源:江门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