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广西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廖剑波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李道军的来宾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廖剑波为来宾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决定:接受李道军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廖剑波简历
廖剑波,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广西富川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93.09--1997.07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管理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7.07--1998.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干部
1998.08--200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科员
2001.08--2002.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2002.09--2004.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法规科副科长
2004.08--2006.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法规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2006.03--2009.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法规科科长、复议应诉指导科科长
2009.05--2014.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其间:2012.06--2013.06 挂任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4.05--2016.08 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16.02),藤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6.08--2017.08 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藤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7.08--2020.06 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其间:2018.09--2018.12 自治区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06--2021.02 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一级高级警长
2021.02-- 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